3月19日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咸阳市2020年禁渔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流域陕西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0】5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禁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禁渔期
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全年禁捕
二
禁渔区城
1、渭河、泾河干流以及所属一级支流
2、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3、3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
三
禁渔行为
1、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包括垂钓)行为
2、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3、严禁收购、销售在蔡渔期和禁渔区内捕获的渔获物
4、全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5、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四
违法处罚
凡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法处理,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从重从严打击。
举报电话:
秦都区农业农村局:13196319023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18966577306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13892040974
礼泉县农业农村局:13992081981
乾县农业农村局:13571063023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13891026058
长武县农业农村局:15929106534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13092972928
旬邑县农业农业局:13891060978
淳化县农业农村局:13991011946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13669109376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13379305715
渭城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15829524041
监督电话:
咸阳阳市农业农村局:32039846
咸阳市水产工作站:38135329
来源:咸阳咸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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