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849 證券簡稱:威星智能 公告編號:2020-011

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威星智能”)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基本情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保證日常經營所需資金和業務發展需要,積極拓寬資金渠道、補充流動資金,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擬於2020年度向銀行(包括但不限於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鳳起支行、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支行等銀行)申請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0,000萬元的綜合授信,用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項目投資資金需求,期限為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的授信額度最終以銀行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具體融資金額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實際需求確定。

在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年度授信額度範圍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表人,根據經營計劃和資金安排,辦理相關手續,並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各項法律文件。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信譽及經營狀況良好,財務風險可控,本次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請授信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因此,同意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有利於保障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具有足夠的償債能力,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0,000萬元的綜合授信,用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項目投資資金需求,該綜合授信額度的期限為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在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年度授信額度範圍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表人,根據經營計劃和資金安排,辦理相關手續,並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各項法律文件。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本事項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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