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如果确实需要,现在也可以尝试了

2018年12月9日,深交所、上交所、港交所联合发布《深沪港交易所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达成共识》:为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协同发展,深沪港交易所已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具体方案达成共识。下一步,三所将抓紧制订相关规则,在完成必要程序后向市场公布,预计规则将于2019年年中生效实施。

大家都知道,其实港交所也是今年上半年才刚刚接受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上市,小米就是那次新政策的首批受益者,紧接着美团也是同股不同权。遥想当年港交所因为同股不同权拒绝了阿里巴巴的回归,实在可惜啊。

此次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范围,实际上可以代表内地监管层的态度,从以前的绝不考虑,到现在的表示接纳,我们希望的是,未来可以完全接受。因为现在的很多新经济公司,在股权架构设计上,确实需要进行同股不同权的设计,如在外上市的京东、百度等。

同股不同权是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而设计出的一套股权架构,既能保证创始团队的控制权,又不影响公司融资计划。俗称AB股。

最为大家熟知的就是京东的AB股,京东CEO刘强东手握仅17.4%的股权,却拥有80%的投票权。

同股不同权,如果确实需要,现在也可以尝试了

上图左上角方框里是两家公司,分别持有JD 15.7%、1.7%的股权,而这两家公司就是刘强东控制的公司,合计股权17.4%,但是两家公司的投票权分别是71.7%、8.3%,合计投票权80%。而腾讯虽然持股18.1%(超过刘强东了),但其投票权只有4.4%。

这就是因为AB股的原因。

公开发行的股票为A类股票,一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而刘强东等创始团队持有的是B类股票,一股有20票投票权。B类股票可以由持有者随时转换成A类股票,但A类股票却无法转换成B类股票,当B类股票的持有者将B类股票转让给其他第三方(B类股票持有者备案的附属公司除外)时,B类股票自动转换成A类股票。当刘强东不再担任京东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或在其他特定情况下,所有B类股票将自动立即转为同等数量的A类股票。

也就是说,即使有人从市场上恶意收购大量股票,但收购的都是A类股票,投票权有限,无法达到控制京东的目的。即使从刘强东手里受让股票,B类股票只要离开了刘强东,就自动变为A类股票了。

股权架构师张飞老师(wenzhangfei99)介绍,这些条款当然是在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等规则文件中约定的,当然,B类股票不一定就必须是20票投票权,也可以约定是10票(百度的B类股票就是10票,李彦宏虽然只拥有15.9%的股权,却拥有53.5%投票权),甚至100票。就是这么简单的设计,既保证了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融资计划(投资者的收益可以保证,股票增值及分红都还在)。

就目前的形式来讲,同股不同权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在内地的资本市场,因为现在很多新经济公司确实需要类似的设计,如果内地不能改变政策,将会有更多的新经济公司出海上市。所以,从内地资本市场希望留住这些企业的角度考虑,改变一定会有。

如果公司确实有必要实施AB股,现在就可以考虑设计了,毕竟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的,三年后如果要上市,有很大的可能政策已经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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