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信群顯擺的“槍王”,把自己送進牢獄

群聊(500)

微信微信群顯擺的“槍王”,把自己送進牢獄

三明吹牛冠軍小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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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吹牛冠軍小吳

兄弟們,真槍!看我厲害不!!!

三元公安分局-劉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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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公安分局-劉Sir

來警局坐坐,給咱們好好介紹介紹。


NO ZUO NO DIE

微信群聊顯擺

結果竟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這樣的“人才”你見過嗎?

微信微信群顯擺的“槍王”,把自己送進牢獄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因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三支,獲刑三年二個月!

案件詳情

微信微信群顯擺的“槍王”,把自己送進牢獄

2019年初,吳某將其在三元區家中使用改裝射釘槍的視頻發送到微信群聊中。三明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上級部門移交線索,於2019年4月1日,在吳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查獲改裝射釘槍一支、射釘槍子彈16發、自制鉛彈頭16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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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被抓獲後,向公安民警主動交待另有二支改裝的射釘槍存放在三明某公司辦公樓一樓自己休息室內。當日,在吳某帶路下,公安民警在該公司辦公樓一樓休息室,查獲改裝射釘槍二支。經鑑定,查獲扣押的三支改裝射釘槍均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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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

三元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三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吳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另外二支槍支藏放地,屬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依法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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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槍支、彈藥、爆炸物是可能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治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國家對相關物品實施嚴格的管理政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

興趣應有邊界,因為個人喜好,購買和非法持有槍支,不僅會給人民群眾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還會為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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