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955 證券簡稱:大千生態 公告編號:2020-02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報表格式,以及相關列報科目進行了調整,對公司財務、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財政部於2017年7月5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對會計政策予以相應變更。

(二)根據財政部於2019年9月19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公司根據上述會計準則的規定及要求對合並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相應調整,並適用於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根據財政部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並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2、根據財政部修訂的《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將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票據”項目和“應收賬款”項目分拆 為“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應收款項融資”三個行項目;將“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行項目分拆為“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兩個行項目;在原合併利潤表中“投資收益”行項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收益”行項目,對“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行項目的列報行次進行了調整;刪除原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淨增加額”、“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等行項目。

(二)對公司的影響

1、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變更後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

2、公司執行新合併財務報表格式只對財務報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產生影響,不影響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現金流量等相關財務指標。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公司根據財政部最新頒佈的新的收入準則及新合併財務報表格式的相關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能夠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新修訂的相關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四、上網公告附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大千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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