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孝道差異(一)—傳統文化影響

近日看到南懷瑾先生在《論語別裁》一書中,將西方的十字架文化稱之為“禿頭的十字架”。大致意思就是“西方文化只知道關愛下一代,下一代長大結婚後成為夫婦,但卻對父母、兄弟、姐妹淡漠了。由男女變成夫婦,出現了家庭、社會和國家都橫著向世界發展以及向下關愛孩子的現象。這樣十字架向上的半截斷了、禿了,是丁字架的文化”。對此種說法,心有感悟,隨進行對比求證聊以解惑。

一 傳統文化影響

1 中國孝文化

儒家文化對中國文化有著深遠的影響,存在了幾千年,對現有中國的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影響力。儒家核心思想“仁、義、禮、智、信”,孔子認為“孝”是“仁”的根本,它不僅僅是家庭觀念中孝敬父母的問題,也是維護社會安定和穩定的重要規範。

在《論語·學而》中“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就是子女對待父母的正確態度,弟同悌就是弟弟對待兄長的正確態度,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長曰弟;“孝悌”的人有真性情,就不會犯上作亂,不會犯上而會作亂的,這也是不可能的,我們注重做人的根本,然後才能成事,做人的根本在於這個孝悌。

在《論語·學而》中“子曰: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證。奚其為為證!”,孔子把“孝順父母,友愛兄弟”這種風氣影響到政治上去,賦予了強烈的政治內涵,將“孝”視為“至德要道”,把個人修養和家庭和睦與社會穩定和君王治國為政聯繫在了一起,從而達到“以孝治天下”的目的。

國人說“孝”指的就是“孝順”。中國孝文化的雙重意義,即家庭意義和社會意義,在幾千年的儒家文化中賦予了其濃濃的價值定位。“百善孝為先”,“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等等,在日常家庭生活中也體現到了子女對父母的行為和態度上,服從父母被視為孝順的一種體現,從而延伸至宗族、上升至國家層次的“君君臣臣”,“三綱五常”等。

2西方孝文化

基督教構成了西方的文化體系,而作為基督教的教義聖典--《聖經》則被視作西方文學和藝術創作的源泉,西方社會中的道德規範大多源於此。

《聖經》中記載基督徒所信奉的耶和華上帝給人類社會頒佈了十條必須謹守遵行的戒命,又稱《摩西十誡》,其中第五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土地上得以長久。” 在《利未記》中,上帝說“你們個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在《申命記》中講“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在新約的《馬太福音》中說“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另外在《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以弗所書》、《提摩太前書》等許多章節中屢次提到上帝的“孝敬父母”這一重要誡命,也足以證明孝道在西方人倫關係文化體系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聖經·詩篇》:“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對父母的孝最終是對上帝天父的孝,孩子是上帝賜給父母的,父母是孩子的管家,替上帝來管教和訓練子女,孩子最終屬於上帝的 ,父母是孩子孝愛上帝的媒介,“愛父母”是“愛上帝”的自然延伸,“愛上帝” 要通過“愛父母”的行為來表現,孩子與父母的孝親血緣關係是建立在上帝之愛的框架上。

聖經講孝敬,指的是“honor”。英文字典裡面“honor”就是你高度的在眾人面前給他尊重,給他光榮,給他榮耀的地位。也就是說,讓人看見你給父母的尊重、名聲、光榮,和榮耀的地位。希伯來文講到孝敬這個字,它原文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就是“很重,很有份量”就是說,這個人在你的生命中很有份量,你很看重這個人,這叫做孝敬。“孝”並不體現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更多地體現在宗教文化中;也沒有多少社會意義,其家庭意義僅表現為對父母的尊敬,更多的是強調獨立和彼此間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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