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擴大家暴定義,包括凍餓、禁閉、對未成年人的性侵……

4月29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二審。此次提交審議的實施辦法對家暴的定義進行了調整,

擬將6種行為定為“家暴”,建議增加“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等性侵害行為”作為家庭暴力行為;為明確區分各種類別的家庭暴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建議對家暴行為區分不同類型作分項表述,並結合實際增加“凍餓”“禁閉”等行為。

  

同居人員施暴也算家暴

  

根據實施辦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主要包括:毆打、殘害、凍餓等故意傷害行為;捆綁、禁閉等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恐嚇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等性侵害行為;跟蹤、騷擾、經常性謾罵、誹謗、散佈隱私等精神侵害行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家庭暴力行為。通過網絡等手段實施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的侵害行為的,屬於家庭暴力。


廣東擬擴大家暴定義,包括凍餓、禁閉、對未成年人的性侵……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近年來,對未成年人的強姦、猥褻等家庭暴力犯罪時有發生,由於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不強,發生在家庭內的性侵害行為僅靠刑法保護仍然不夠,將這類行為納入家庭暴力行為,可以使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強制報告制度、撤銷監護人資格等一系列反家庭暴力工作機制的保護。

  

同時,考慮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已將針對兒童的性侵害行為列入家庭暴力犯罪行為,為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建議增加相關內容。

 

實施意見還明確,家庭成員以外具有監護、扶養、寄養、同居等關係的共同生活人員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鄰居目睹家暴有權報案

  

如何保護受害人?實施辦法建議增加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勸阻,對受害人面臨人身安全威脅的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增加受害人的救濟渠道。


廣東擬擴大家暴定義,包括凍餓、禁閉、對未成年人的性侵……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考慮到鄰居等目睹家暴案件的人報案有利於打擊家庭暴力和幫助受害人,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建議增加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內容。


如何處理家暴行為?實施辦法提出分類處理、過罰相當的要求,專門就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的家暴行為的查處作出規定。同時,根據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的要求,對毆打、恐嚇、限制人身自由、性侵害等情節嚴重的家暴行為,受害人要求依法查處的,明確規定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不得以維持家庭關係等理由予以勸阻。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考慮到毆打、恐嚇、限制人身自由、性侵害等家庭暴力行為情節嚴重,受害人心理上往往承受較大壓力,為加強對受害人的保護,按照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的要求,建議對有關單位不得勸阻受害人的查處要求作出規定。


此外,為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建議增加對撤銷監護人資格作出規定,明確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據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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