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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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標題 | 外媒

作者:方可成

2月4日,《華爾街日報》發表了一篇和新冠肺炎有關的評論文章,標題是《China Is the Real Sick Man of Asia》(https://www.wsj.com/articles/china-is-the-real-sick-man-of-asia-11580773677)。

雖然內文並未出現“sick man of Asia”這個詞組,但是這四個單詞在大標題中顯得分外扎眼——它就是在中國人人都聽說過的“東亞病夫”。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使用這樣的標題,顯然非常不恰當。“東亞病夫”是中國近現代史當中帶有汙名化的詞彙,被認為和落後捱打的屈辱歷史有關。

更重要的是,這個詞帶有種族歧視的意味,曾經被用來描繪中國人不潔、帶病的刻板印象。在新型冠狀病毒肆虐的當下,這樣的詞更容易在國際社會引發對中國人的歧視和排斥。

這樣的詞出現在了《華爾街日報》這樣一份有世界影響力的報紙上,作為中國人,如果你覺得不舒服,應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搞自媒體、做流量生意的,那麼很簡單:你只需要高呼《華爾街日報》辱華、美帝亡我之心不死,就可以輕鬆收穫10萬+了。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但如果你真的想知道《華爾街日報》為什麼會出這樣的標題,想糾正這樣的用詞,想反對針對中國人的種族歧視——總之,如果你想真的做點事兒,而不光是收割流量,那麼你需要另一種策略。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這篇文章的性質:它是新聞報道還是評論文章?在正規的媒體裡面,這兩種內容是嚴格分開的,寫新聞報道的記者完全無法干涉寫評論的人,反之亦然。針對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和針對評論文章中出現的問題,也有不一樣的應對策略。

從網頁上我們可以看到:標題上面寫了“OPINION”這個單詞,也就是說,這是一篇評論文章。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但是媒體的評論文章也有不同的類型,對應著不同的意義。第一類是“社論(editorial)”,它代表著報社的意見。如果是在社論中出現了“東亞病夫”這樣的稱呼,那便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為社論背後是整個報社的信譽和名聲。第二類是“來論(op-ed)”,它不是由報社員工撰寫的,而是由外部的專欄作者或者投稿者撰寫的,不代表報社的觀點,但是會經過版面編輯之手。

這篇評論文章,作者是一位學者(巴德學院的國際關係學者Walter Russell Mead),屬於“來論(op-ed)”。這就讓事情好辦多了——它不牽涉到整個編輯部的立場,我們只需要聯繫作者和該文的責任編輯,即可發出詢問和質疑。

從這幾天在社交媒體上流傳的一些消息來看,已經有人這樣做了。作者的回覆是:這個標題是編輯加的,和他無關。那麼,編輯怎麼說呢?

根據一張聊天截圖裡的內容,有人花了5分鐘給編輯發信,編輯看到之後回電話做了解釋。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原來,編輯想套用的是“sick man”的說法。在歐洲,這種說法曾用來形容奧斯曼帝國。在英文媒體中搜索,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詞曾經被用來形容美國、英國、日本、俄羅斯等等國家,主要指的是這些國家的經濟問題。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當然,這並不代表“亞洲病夫”、“東亞病夫”這樣的說法就是沒問題的。因為牽涉到中國特殊的歷史以及在美國發生的排華史,這樣的套用是不恰當的。

在收到反饋之後,《華爾街日報》刊發了兩篇短的讀者回應,解釋了這個詞的不當之處。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其實,嚴肅的機構媒體都會遵循的一個原則是:願意接受溝通和質疑,有空間容納異議。所以,如果你對這些媒體的哪些內容不滿,首先可以做的就是和這些媒體去溝通。有少數媒體還專門設有和讀者溝通、代表讀者向編輯部提出疑問的職位,稱為“公共編輯(public editor)”。

當然,有的朋友可能會想:刊發這兩則短的回應是不夠的,我們還希望《華爾街日報》正式道歉。

如果有這種訴求,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大致有兩種策略。第一,在社交媒體上發起抗議活動,可以起一個hashtag方便組織相關內容。當這樣的抗議到達一定的聲量之後,可能會有其他媒體跟進,形成進一步的推力。目前,就至少已經有《華盛頓郵報》和NBC新聞兩家媒體跟進報道了此事,對《華爾街日報》形成了一定的輿論壓力。

《華爾街日報》發表“東亞病夫”標題之後……

NBC新聞對此事件的報道

第二,以個人的身份向編輯部表達立場,提出訴求。如果你是《華爾街日報》的訂戶,還可以選擇退訂,並呼籲身邊的人退訂,這就是所謂的“消費者行動主義”(consumer activism)。

以上是兩種可能有用的做法。最後還想提及一種肯定沒用的做法,那就是:向白宮請願。

這幾天,有一些人在社交媒體上呼籲大家去白宮請願網站簽署一個請願書,要求《華爾街日報》道歉。其實,做出這樣的事情,是對美國的媒體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有著極大的誤解。就算你收集到了70億個簽名,白宮也不會有任何動作,因為白宮代表的是政治權力,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了:媒體的獨立性是不容政治權力侵犯的。

你甚至可以嘗試去法院告《華爾街日報》,更可以發起遊行抗議,可以發起退訂抵制,但是讓白宮來制裁這份報紙絕對是白費功夫——川普對美國多少媒體恨得牙癢癢,他要能制裁的話早就動手了,不用等我們去請願。

所以,如果我們覺得被美國媒體冒犯了,想要維護自身的權益,那麼我們需要的不是打雞血、吼兩聲,更不是找一個青天大老爺來告狀,而是要在瞭解美國媒體和政治生態的基礎之上,選擇最合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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