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泰證券因史丹利研究報告被山東證監局責令改正

12月25日晚間,中泰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山東證監局《關於對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表示,山東證監局指出中泰證券存在兩大問題:第一,因在製作和發佈關於史丹利農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報告《轉型農業服務商,打開成長新空間》過程中,未能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原則,未對引用的重要信息和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進行核實,導致該研報內容出現重大錯誤,客觀上傳播了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第二、對部分同一MAC地址或手機委託監控預警事項未及時有效處理。

山東證監局表示,上述問題一違反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第28號)第三條和第九條的規定,上述問題二違反了《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9]第2號)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反映出中泰證券內部控制不完善。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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