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社保正式併入金三!社保入稅,企業如何應對巨大成本?

最新消息:河北省社會保險費11月1日起正式併入金稅三期系統徵收。

金稅三期社保費徵管信息系統來了!

重磅!社保正式併入金三!社保入稅,企業如何應對巨大成本?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關於啟用金稅三期社保費徵管信息系統(標準版)的通告

2019年第 9 號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新舊徵繳系統切換的有關工作安排部署,自2019年11月1日起,河北省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人(以下簡稱 “繳費人”)各項社會保險費將啟用金稅三期社保費徵管信息系統(標準版)進行徵繳。為確保繳費人能夠及時繳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26日起,金稅三期稅收徵管系統(並庫版)停止辦理社會保險費繳費業務。請已經在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繳費信息尚未在稅務部門繳費的繳費人,於10月25日前到稅務部門及時繳費。

2019年11月1日後,繳費人繳納2019年11月份之前已核定的費款的,需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重新核定繳費信息,繳費信息傳遞後,繳費人方可辦理繳費業務。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社保、個稅申報數據或將比對


金稅三期社保費徵管信息系統上線後:

  • 稅務機關將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開展涉稅風險控制,稅務、工商、社保隨時合併接口,企業人員、收入等相關信息互聯;


  • 社保、個稅申報數據將實現全面比對,一旦有異常,違規企業將成為重點稽查對象。



企業注意:這些違規行為別再有!


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官網發佈《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企業在社保領域失信,後果也非常嚴重,面對如此形勢,建議企業儘早重視合規經營,積極應對社保新政。

重磅!社保正式併入金三!社保入稅,企業如何應對巨大成本?


一、不繳社保

社會保險是我國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與切身利益相關的養老、醫療等待遇都將不能享受。

社保是國家強制保險,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我國《勞動法》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現實中,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稱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還有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發放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這同樣不可取。

二、低繳社保

每年社保機構都會在固定的時間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但現實中,有些單位為了節省用工成本,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不提供工資單等必要證據,按最低工資或者低於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實際工資水平繳納社保費用,屬於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業規定通過試用期後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如此規定,員工在試用期也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


如何應對社保入稅帶來的風險?


企業“虛假繳納社保、不交社保”的行為將被嚴懲,但是企業面臨的巨大人力成本仍然存在,新規下,企業真的無路可走了嗎?

《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也是就說,如果雙方不再形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常規勞動關係,就可以不用繳納社保。


所以,這就需要企業對內部用人的機制進行重新設置,構建多種不同的靈活用工模式,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組織重啟”以及“靈活用工”。

小快整理了5種靈活用工的方式和注意風險:

一、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係

這種用工模式和勞動關係不同,它也屬於勞動關係,所以社保還是要繳納的,但是可以只繳納工傷。

二、勞務用工關係

這種情況下,風險較大,一旦沒有操作好,符合了勞動關係的三要素,就會被認定為勞動關係。

三、勞務派遣關係

雖然不屬於勞動關係,但是由於政策原因,不僅成本很高,風險也大。

四、外包關係

公司將一部分業務發包給有資質的供應商來提供服務。這項操作風險就在如果操作不當,容易變成“假外包真派遣”。

五、內包關係

即公司內部分裂出一部分人員,分別成立小微企業,並以小微企業的名義承接企業分配的業務。但需要進行縝密的籌劃和準備才可實施。

END

社保規範是大勢所趨,很多社保違法違規行為都將如同陽光下的雪一樣快速消融,面對即將來臨的社保新政,建議企業從自身內部實際需求入手,綜合考慮改變人員結構、薪酬結構、用工模式等多方面的策略。以合法合理為前提,才能真正達到既節約成本、又降低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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