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春秋戰國是我國社會制度急劇變革,學術思想十分活躍的時期。長期的戰爭實踐,培育了大批兵學家,產生了豐富的軍事著述。後世所謂“武學必讀”的《武經七書》,屬於這一時期的就有“五書”。孫武、孫臏、司馬穰苴、吳起、尉繚等軍事家有兵書專著,孔丘、管仲、墨翟、商鞅、荀況等思想家、政治家也有大量議論軍事的篇章。他們議政談兵,百家爭鳴。在他們極富哲理的軍事理論著述中,論述了戰爭、戰略和戰法,還論述了軍事制度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建軍立制的思想和原則,為我國古代軍制理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這一時期的軍制思想,主要反映在《孫子》、《孫臏兵法》《吳子》、《六韜》、《司馬法》、《尉繚子》等兵書和《管子》、《商君書》、《荀子》等法、儒著作中。這些著作的思想、內容和論述問題的側重點雖各有不同,但通而觀之,幾乎對先秦軍制的各個領域都有精闢的論述和獨到的見解。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七個方面。

一、強兵是立國之本,富國是強兵之道

春秋戰國時期,戰爭頻仍、激烈而殘酷,大國勝敗無常,小國安危莫測。生活在戰爭漩渦中的思想家、政治家和軍事家、莫不認識到“強兵”是國家生存的先決條件。《孫子》開宗明義指出,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它強調“五事”、“七計”,實質上是主張只有建立一支將帥足智多謀、組織編制完備、法令切實執行、兵眾實力強盛、士卒訓練有素、賞罰嚴明有信、物資供應充足、管理制度健全的強大軍隊,才能贏得戰爭的勝利,保衛國家的生存與安全。《管子》把發展壯大軍隊作為齊國中興、實現霸業的根本途徑,明確宣稱“兵強者戰勝,戰勝者地廣”。進而提出“作內政以寄軍令”的主張,把軍事組織與行政組織結合起來,建立強大的軍隊,形成“以守則固,以戰則勝”,威震天下的軍事力量。

怎樣才能強兵呢?管仲提出“國富者兵強”。在他看來,戰爭是國力的較量,要建立一支強大的軍隊,並在戰爭中取得勝利,就必須在養兵、練兵、武器裝備等所需物質財富方面勝過敵人。他說

“財不蓋天下,不能正天下”。而富國“必先富民”、“事農”。“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國富則兵強”。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呂氏春秋上農》說得更明確,“霸王有不先耕而成霸王者,古今無有”。“富國強兵”思想,成了當時各國建軍立制的指導原則。齊國的霸業,秦國的強盛,莫不是在這一思想指導下實現的。

ニ、軍必有制,制必先定

《孫子兵法》提出的基本制勝因素為“五事”,“五曰法”,“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這就是說,必須建立健全軍隊的組織編制、將吏職權,軍用物資供應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能建成強大軍隊,取得戰爭的勝利。《尉繚子》主張“明制度於前,重威刑于後”;“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陳,則千入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它認為軍隊必須首先建立各種制度,平時才能不散不亂,行動統一,紀律嚴明;戰時才能令行禁止,衝鋒在前,協力作戰。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尉繚子》所講的“制”,包括軍事領導體制,軍隊組織編制和將吏選任、任務區分、訓練教育、指揮信號、行軍宿營、軍紀軍法、戍邊作戰、獎勵懲罰、軍械財用、軍務管理等等制度。而反映這些制度的則是要制定和實施各項治軍條令,如書中列舉的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束伍令、經卒令、勒卒令、將令、教令、兵令等等。它認為按照這樣的條令規章治理和訓練的軍隊,就能“一而當十,十而當百,百而當千、萬”,“天下莫能當其戰矣”。

三、軍權集中,將必忠王

軍權集中於國君,將帥必須“忠於王”,服從國君的思想,集中地反映了這一時期軍事領導體制的特徵。《孫子》著重強調,國君是最高統治者,將帥士卒都必須服從國君的意願,以國君的意志為意志。它說,

“治軍必有道”,“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尉繚子》指出:“守法稽斷,臣下之節也;明法稽念,主上之操也”。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即國君有主宰軍國大政的權力,臣下只能服從效命而已。孫臏主張,將帥必須“忠於王”,“不忠於王,不敢用其兵”。他用“弩矢其法”比喻君、將、卒的關係,“矢,卒也;弩,將也;發者,主也”。這就是說,國君居於統帥地位;將帥受國君操縱,並指揮、控制士卒;士卒則按將帥號令行動。

總之,春秋戰國時期,兵家們突出強調了“尊主卑臣”,“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這一思想。

四、知將舉賢,將賢則勝

春秋中期以後,特別是戰國時期,隨著世卿世祿制度的崩潰和文武明顯分職,選用賢將成為各國特別關注的問題。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兵家十分強調將帥的作用。《孫子》指出:

“知兵之將,生民之司令,國家安危之主也”。又說,“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尉繚子·攻權》說:“將帥者,心也;群下者,支(肢)節也”

將帥德才的良窳,直接影響著戰爭的勝敗,“將賢則勝,將不如則敗”兵家認為,不僅自己要有良將,還要了解敵將的情況。兵家們詳細論述了為將條件。首先,必須具備為將的基本素質孫子兵法》提出“智、信、仁、勇、嚴”的“五德”。《尉繚子》提出,將帥的表率作用,就是凡要求部下作到的,將帥必先作到,軍令要率先遵守,行為不能特殊,生活同甘共苦。它認為將帥身先士卒,就能把士卒調動起來,生死與共,克敵制勝。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兵家們提出的選將原則是“舉賢任能”、“固能授職”。《尉繚子》說:“舉賢任能,不時日而事利”。《孫臏兵法・篡卒》說:“用兵移民之道,權衡也。權衡,所以算賢取良也。”《萄子》主張,“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六韜》強調,“凡舉兵帥師,以將為命……固能受(授)職,發揮所長,隨時變化,以為紀綱”。這就是說,任用將帥,要根據才能授予職務,各取所長,還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並要把此作為一項根本制度。

春秋戰國時期,政治家、軍事家提出的嚴選慎用將帥的思想,其中,有的反映了他們的唯心主義英雄史觀。但是,他們植根於急劇變革的社會環境和長期殘酷的戰爭實踐,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總結了戰爭的勝利經驗和血的教訓,並用以指導建立新的選將制度,因此,無論對當時還是後世,都具有一定理論和實踐的指導定義。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五、定選武士,簡募良才

春秋中後期,改革田制和軍制,廢除奴隸不能當兵和充當甲士的限制。到戰國時期,普遍實行郡縣徵兵制,兵役擴大到廣大農民階級。為建立強大的常備軍,對士卒的挑選逐漸成為政治家和軍事家重視的問題。

《管子》較早地提出“定選士勝”的思想。《吳子》提出“簡募良材,以備不虞”的主張,不僅堅持“選士”,而且提出“募士”,並列舉“昔齊桓募士五萬,以霸諸侯;晉文召為前行四萬,以獲其志;秦繆置陷三萬,以服鄰亂”等事例,論述“簡募良材”的意義。《尉繚子・戰威》也指出:“武士不選,則士不強。”《六韜・犬韜》和《荷子・議兵》具體闡述了“選車士”、“選騎士”,以及考選“武卒”、“技擊”、“稅士”等步兵的條件和方法。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此外,《商君書》還提出“故舉國而責之於兵”的全民皆兵的思想,平時教育人民尊君勇戰,愛國衛城,當城池受敵侵凌之時,就可以把壯男、壯女及老弱都動員起來,編成三軍參戰。上述“選士”、“募士”及戰時動員思想,是當時兵役制度變革、兵源擴大的反映,同時又是郡縣徵兵制得以普遍推行和募兵制得以興起的思想基礎。

六、明法申令,以法治軍

春秋戰國時期,政治家、軍事家已逐漸認識到“禮不可以治

兵,明確提出“據法而治”“以治為勝”的主張。一是強調明法申令、以法治軍的重要性。《孫子》說: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並明確指出,“法令孰行……賞罰孰明”,是關係到戰爭勝負的大計。在兵家看來,只有“修吾號令,明吾賞罰”,才能“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

二是強調治軍必須明賞厲罰,信賞明罰。《吳子》主張、“進有重賞退有重刑,行之以信”。《管子》認為,只有做到賞罰嚴明,才能鼓舞士氣,“賞罰明,則勇士勸也”。《孫臏兵法》闡明瞭賞罰在治軍中的作用。它說:“夫賞者,所以喜眾,令士忘死也。罰者,所以正亂,令民畏上也”。它也特別強調信賞必罰,主張賞罰要及時,“賞不逾日,罰不還面”。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三是主張“刑上究,賞下流”,公正執法。《尉繚子》主張執法要公正,治軍要打破等級觀念,賞罰要一視同仁,“有功必賞,犯令必死”。

“殺之貴大,賞之貴小。當殺而雖貴重,必殺之,是刑上究也;賞及牛童馬圍者,是賞下流也”。

他認為只有“刑上究,賞下流”,才能“誅一人而無失刑”“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使法令得以切實執行。如果執法不公正,賞罰分等級貴賤,“賞高罰下,而民不聽其令,其令,民之所以不能行也”。“刑上究,賞下流”和“罰不避親貴”思想的提出,是春秋戰國時期軍事法制逐漸完善,以法制軍思想趨於成熟的基本標誌。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春秋以前,被稱為“軍禮”的軍法等級森嚴,“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是一個治軍的最高準則。春秋後期到戰國時期,一反傳統舊制,強調以法治軍,並提出“刑上究,賞下流”,“罰不避親貴”的思想,這就為包括軍功爵制在內的各種軍事法令規章的貫徹執行開闢了道路。

七、取用於國,因糧於敵

春秋戰國時期,軍制思想中,有關後勤制度的論述也佔有重要地位。一是充分闡述了後勤在軍事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孫子認為,只有切實執行有關後勤供應管理各項制度,確保軍用物資和武器裝備需要,才有軍隊的強盛和戰爭的勝利。二是提出了“取用於國,因糧於敵”的供給主張。戰爭依賴於物力,不免有巨大的物力消耗。孫子認為,武器裝備要由本國製造、準備,便於長短輕重合用,戰士練習掌握;糧秣要在敵國就地取用,以及時補充自己,並消耗敵方。實行這樣的制度,就可以保障部隊在戰爭中的食與用,造成戰爭優勢,實現勝利目標。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三是強調加強武器的製造與管理。《管子》認為,“器成卒選,則士知勝矣”。它強調重視武器裝備的生產與管理,因此,要精心選材,精心製造,選用天下精良的材料挑選天下優秀的工匠,製作適用的武器裝具。要建立嚴格的試驗、檢查和保管制度。四是主張在部隊設置管理後勤事務的職官。《六韜》提出了在將帥的募僚機構中設置後勤官員的主張,即設地利3人、通糧4人、股肱3人、方士2人、法算2人,以負責研究地形、行軍路線及安排紮營;籌劃糧草銀餉供應;主持修路、掘壕、築壘;負責醫療救護;管理財務會計等事務。他認為,部隊建立了這樣的後勤管理制度,後勤工作就可以正常開展了。

八、結語:

綜合觀之,基於古代社會的深刻變革和激烈的戰爭,春秋戰國時期的軍事制度,進步顯著,把我國古代的軍事制度由原始階段推進到科學的階段,起了繼往開來的作用,而起質的變化是在戰國時期。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在這四五百年曆史時期內,軍事領導體制由宗法貴族分割軍權進至國家統一集中;實行將相分職使軍事職官系統相對獨立,促進軍事的專門化;由單純的車戰發展為步戰、騎戰、水上和攻城等的多種戰爭方式,在車徒結合的基礎上建立了步騎、車、舟的多兵種;各種兵器不斷精進,鋼鐵兵器的使用與弩的發明,齊備了冷兵器的基本種類。

郡縣徵兵制的推行和募兵制的初步出現,確立了我國古代兩種基本兵役制度;由以田獵為軍事演習的帶有濃厚原始色彩的軍事教育訓練進至專門的軍事訓練普遍施行;軍隊組織編制不斷地臻於嚴密完備;軍事號令、條例的制定促進了軍事成文法的形成;軍賦制度和其他後勤保障制度,也由創立到完善。從戰爭實踐中發展、形成的軍事理論,其中包含了不少精闢的軍制思想,為此後軍制不斷髮展、完善起著指導作用。這些成就,無疑,為我國往後兩千年封建社會的軍事制度的發展既創立了規模,也奠定了基礎。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治軍原則與軍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有多大?

​主要參考資料:

《管子・治國篇》。

《孫臏兵法・將德》。

《管子・立政、七法》

《尉繚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