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單行!倫納德打輸官司,面臨鉅額賠償,還失了“最愛”

就在北京時間的4月23日,令所有小卡球迷心痛的事情發生了:

倫納德自去年與nike關於“大手”商標的官司有了新的結果,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此次是倫納德敗訴了,這個由小卡一手創造的“大手”所有權最終落到nike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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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納德敗訴

這個“大手”可以說是最能體現小卡特色的商標了,裡面包含了他姓和名的首字母以及他的“2號”球號。可以說為了創造他,小卡絕對是投入了巨大精力和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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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小卡轉投猛龍的時候,因為nike提出羞辱性報價,倫納德轉選擇和從未量產過籃球鞋的new balance陣營籤長約。

如今,小卡的所有媒體平臺頭像依然沿用此圖標,印有該圖標的品牌襯衫也在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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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效力執行的話,我們很可能再也看不到這個富有特色的小卡專屬圖標了,並且禍不單行,小卡還可能因敗訴而面臨鉅額非法使用賠償費。

如果說世界上最悲痛的事情有哪些,我想此刻的小卡應該很有發言權。自己一手創造的圖騰,獨一無二,也極難替代。峰迴路轉,最後自己不僅用不了,還要倒賠一筆錢,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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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nike也有點不良心,即使這場官司打贏了,它也是不可能再用這個圖案去炒作生產的,畢竟它沒必要頂著球迷們的公憤去賺那點錢,可以說這個設計肯定會被徹底雪藏了。即使如此也不願各退一步,成人之美,有些小氣。

生意就是生意,即使站在nike的角度也沒錯,既然商標屬於自己,倫納德繼續使用確實應該賠錢。而賠完錢後轉交商標是情分,不給則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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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近些年的nike對中端球星(注意,到猛龍奪冠前,倫納德並不是nike計劃中的頂端球星,實力並不是nike的等級標準)的待遇確實大不如前:

逼走早期庫裡已經是有眼無珠;而現在的PG4更是成為全民公敵;前後雙氣墊的巴特勒2代也胎死腹中;字母一代賣的不錯,卻連碳板都不給。也只有在帶貨王“歐文”系列上,每代身上還能看到些突破性創新。

如果nike沒有居安思危的緊迫感,隨著日後各品牌臥薪嚐膽,那些從未做過籃球鞋的運動品牌也會加入這場戰局中,屆時可能有更多球星(特別是中端球星)選擇跳槽,去一家更重視自己的企業,讓他們幫自己生產更適合的球鞋,那時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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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放走庫裡實在是錯誤之舉

不管球星和品牌方的愛恨糾葛最終怎樣,一同損失的還有我們球迷,我們希望看到的是更多精彩的故事,一次蝴蝶的扇翅都有可能引發一次颶風,更遑論球星更換運動品牌呢?

所以希望卡哇伊走出陰影,設計出更耐看更獨特的圖騰,也希望new balance善待他們這個唯一的簽約球星,輔助他打出更多精彩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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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如有侵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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