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作為離婚律師,劉亞娟從業12年,見識過形形色色的人生和婚姻。


剛涉足離婚訴訟領域時,她心存顧慮,擔心因工作喪失對婚姻的信心。


代理過涉及上億資產分割的富豪離婚案,為非婚生子女爭取過撫養費……最複雜瑣碎的訴訟,雙方要消耗一到兩年,甚至更久。12年裡,她經手了400多件離婚訴訟案。


見過婚姻硝煙中,太多的背叛、劍拔弩張和錙銖必爭,她擁有了更為強大的安全感,“我把婚姻看成一個向死而生的過程,不會再害怕、恐懼什麼”。


以下為劉亞娟口述: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破裂的婚姻裡,總能看到出軌


一段婚姻,希望律師介入來解決的時候,基本上已經走到了劍拔弩張的階段。


面對面坐著聽他們傾訴,我能明顯感覺到他們情緒裡的憤怒、冷漠、悲傷、無奈,哀莫大於心死,還有對另一半的失望。 他們會糾結於各種因素:孩子、財產分割,尤其全職媽媽會焦慮未來怎麼走。但大部分走到這裡,決心已經定了——這個婚,我必須要離了。


出軌,是我們接觸的離婚案例中,最常見的一個因素。今年我們辦理的案例中,絕大部分都存在出軌的情況。


出軌,可能不是導致婚姻破裂的關鍵問題,但這個因素,存在於大多數離婚案子中。


我們接到的案子中,多數還是男性出軌。我之前看過一個心理學家的研究,說的是男女在條件相當的情況下,出軌的比例不相上下。


但現實裡,我們遇到還是男性出軌佔了大多數。 當然,也有女方出軌的情況,多數時候丈夫會非常痛苦,跟我說著說著就流淚了。


有一些人,上一段婚姻就是因為出軌離異,跟出軌的對象再婚後,再次出軌導致婚姻破裂。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對於律師來說,我們接觸的人各種各樣,一般不會隨便用道德的眼光去評判一個人。對出軌的人也是這樣。


很多婚姻破裂的夫妻,雙方都很優秀,事業也很成功,當年也是相愛結婚。經歷多年婚姻,倆人或者是溝通問題,或者是各忙各的,感情淡了下來。


一旦婚姻裡感情出現了縫隙,人是有感情需求的,外界的機會或誘惑來了,就容易踏出出軌那一步。所以,很多時候倒不是說,出軌這個人的本質有多壞。有時,站在他的立場上,也能多少理解一些,出軌,其實也是多種因素促成的結果。


很多時候,出軌只是婚姻破裂的一個導火索,深究的話,我認為大部分還是兩人的相處模式本身出現了問題。可一旦出軌,對婚姻就是一個雪上加霜的過程,兩個人就被徹底地推到了破裂邊緣。

因為不管婚姻走到了哪一步,本身質量如何,出軌這個事情,都會讓配偶異常憤怒。


家暴,在我們處理的案件中也有一定比例,主要還是女性受害者比較多。


深圳總是被人家說,是沒有女人的城市。我接待很多女性,她們真的是強,不是性格強勢的強,而是學歷、經濟能力都不比男人差。這種情況下,作為獨立女性,她不會去委曲求全地維繫這段婚姻的。


家暴和出軌,算得上是感情的兩大殺手。也有很多決定離婚的夫妻,不存在這兩種情況。


很多夫妻結婚多年,有的是雙方對婚姻的期待值差距太大,有的是在孩子教育、日常觀念上有諸多分歧。時間長了,就沒有辦法忍受,早年的感情都被消磨掉了。當一方下定決心,委託律師來辦理離婚的時候,往往是消耗了很久,覺得自己必須要從這段婚姻裡解脫出來了。


我曾經接過一位男士委託的案子,他很重視家庭,也一直都想和妻子好好過日子。只因為他把對妻子的很多期待,寫進了日記。妻子翻看後火冒三丈,認為丈夫在挑剔自己,有可能是想找新的女人,兩個人由此發展到了離婚訴訟。作為旁觀者,我覺得挺遺憾的,他們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只是對婚姻的期待不一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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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財產 能讓雙方爭得頭破血流


能讓離婚雙方爭得頭破血流的,一個是孩子的撫養權,一個是財產。


2歲到8歲之間的孩子撫養權問題,爭得最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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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規定中,不滿2週歲兒童的撫養權,遵循的是隨母原則。8週歲以上的孩子,法庭會徵詢孩子本人的意願。這兩個年齡區間,在離婚案中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往往爭議最大的,就是兩歲到八歲之間。很多情況下,都是雙方拼命想要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我曾經辦過一個案例,雙方對撫養權都異常堅持。法官也很難辦,最後在訴訟過程中,法庭請心理諮詢師介入。法庭將一家三口安排在某個場所內,父母雙方陪著孩子做一些遊戲,由心理專家觀察孩子的狀態,看到底跟哪一方相處更合適。


給我的印象比較深的,就是富人家庭裡的女性,相對來說,好像更能平靜地解決離婚案中的問題,她們的訴求非常清晰,“既然我對婚姻沒有任何期待,那就解決好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撫養費和財產分割的問題。”

一般不會有太多抱怨,或者陷在離婚陰影裡走不出去。


這些女性對婚姻本質的認知,好像更清醒透徹。我想可能也跟她各方面條件都比較強也有關係。


我們處理的離婚財產分割案,幾個億資產的的也有,比較常見的還是幾千萬的。因為到了幾個億的層面,離婚要處理的事情太複雜了,涉及到公司的很多經營問題,可能會越攪越複雜,大家可能還是不會輕易選擇離婚,而是選擇分居,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富人家庭的確在財產分割方面更復雜,因為他們資產種類眾多,股權、股票代持、理財產品、房產等等。當然,爭議也會更大。


這些家庭一般以經商居多,很多都是夫妻兩人早期創業,公司股東主要是妻子和丈夫。財產分割的時候,就要涉及到公司股權。


如果確實婚姻無法繼續了,通常很多情況下,妻子最後會放棄股權和經營權,由男方以現金形式補償。因為公司一般是長期由男方經營。而且一旦涉及到股權分割,會是一個繁瑣、漫長的過程,訴訟週期一、兩年都很正常,對雙方來說消耗太大。


我們接的案子中,也會遇到一些世俗眼光下“女強男弱”的夫妻。這個時候,女性心裡是非常不平衡的,她們會認為,家裡所有東西都是我打拼來的,我付出了那麼多,現在他要分一半走,她們難以接受,覺得委屈。畢竟大家都覺得男人是要撐起一個家庭的經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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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的財產爭議,可能還是集中在房子上,畢竟深圳的房價擺在這裡。


買房子時雙方父母有出錢,或者婚後為了換房,一方賣掉了婚前的房子,這些情況在離婚案的財產分割中,非常容易產生爭議。


其實,如果大部分購房款來自於雙方或者一方婚內的收入,則無論房產登記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通常都按照共同財產來分割。不過法庭也會酌情考慮某一方對房產的貢獻,或者按照照顧女方原則,對一方進行傾斜性考慮。


對於父母有部分出資的情形,如果雙方對父母出資的款項有爭議,比如一方認為是贈予,一方認為是借貸,通常法官不會在離婚訴訟案中處理。而是告知可另尋法律途徑解決(出資方父母另案起訴)。


有一個情況要提醒一下,如果你賣掉婚前的房子,婚後購置房產的話,房產登記在你的名下,法律上有規定,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的轉化,法庭會通過計算,把這一部分作為婚前財產析出來。但是,如果登記在配偶一個人名下,或者雙方名下法庭通常會認為,這個房子你願意跟配偶共享,但也會酌情考慮出資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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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的全職太太


在深圳能做全職太太,一般家庭收入都不錯,大多數老公都是做生意的。


我最近辦理的案子當中,也有全職太太主動提起的離婚訴訟,但這種情況還是蠻少見的。


更多的情況還是,男方主動提出了離婚。全職太太,基本上還都是等著對方起訴的狀態。甚至很多太太在應訴時,對自己先生的收入情況、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我們接觸到的這些全職太太,不管是年輕一些的,還是年長一些的。說實話,富足可能是表象。

在外人眼裡,她們不愁吃不愁穿,房子、車子家裡都有,但要說富足,我真不覺得。


像有些當事人,是富豪家庭裡的兒媳婦。家裡每個月給她幾萬塊錢,要求就是她要安心在家帶孩子。實際上,她們對財產的支配權,根本沒有多少。


我一直覺得,女性要去工作,有自己的事業,安全感才會強一些。哪怕你是個全職太太,沒有參與老公的事業經營,至少也還是有權利和義務去了解他的經營狀況。說句不好聽的,如果先生出了意外,你連他的財產有多少,股權有沒有被代持都一無所知,那繼承都是個問題。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全職媽媽能不能獲得撫養權這一塊,現在很多電視劇裡的劇情,是存在誤導的。


法庭裁定撫養權,主要還是從孩子的角度,判斷跟著誰更有利於成長。比如5週歲的孩子,夫妻分居兩三年,孩子一直跟著媽媽。這種情況下,即便男方經濟實力再強,通常也不會把孩子判給爸爸。


而且即便全職太太當下沒工作,不代表她沒有工作的能力。另外,法庭還要判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法庭會優先從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考慮,所以這種情況下,不存在說因為全職媽媽沒有工作,孩子就會判給對方。


從我接過的案子來看,離婚對很多全職太太,可能就是人生的一個蛻變。


從前太太的生活,對她們來說,更像是溫水煮青蛙,沒有那麼如意,但好像也還可以。真的當老公提出了離婚,或者出現了第三者等沒法接受的情況。那離婚以後,她就得考慮自己的未來。


有的女性從前夫那裡分到一筆錢,自己開始嘗試著做生意,慢慢地有了自己的事業和圈子。


曾經有一個當事人,因為生孩子後得了產後抑鬱,一度想要自殺,她跟老公的關係也非常差,後來兩人都忍受不了這種生活離婚了。現在,她的整個狀態完全不一樣了,最喜歡的兩件事是運動和讀書,日子過得健康充實。


有些時候,離婚不一定是件壞事,像很多全職太太,離婚後找到了人生更多的可能,整個人的狀態都不一樣了,這是個自我成長的過程。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婚姻,是個向死而生的過程


我大學讀的是警官學校,做律師以前,我在內地做了5年警察。後來因為先生研究生畢業應聘到了深圳的公司,我就辭職跟著過來,考了律師執業資格證。


剛入行的時候我20多歲,當時是很迷茫的。前一兩年,我什麼案件都接,像婚姻、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勞動爭議、刑事案件都做過。


一年多後,我覺得應該走專業化,在某個領域做得更精深一點,我發現我對婚姻案件是最有興趣的,這可能跟個人特質也有關係,我是感情比較細膩的人,觀察力和同理心都比較強,個人親和力也不錯。大部分時候,我也很享受這個工作過程。


其實如果從成本和收益角度來講,對律師來說離婚案件不是最優選擇。而且這類案件比較瑣碎,很多男性律師覺得要處理太多雞毛蒜皮的事情,不太願意走這個方向。但我不會,幫助他們從一段糟糕的關係裡解脫出來,我覺得是有價值的。


我先生後來同我講,當初選擇這個領域的時候,他心裡其實是有顧慮的。他擔心的,跟很多人問過我的一個問題差不多,就是“

你天天經手離婚案件,會對婚姻喪失信心嗎”。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其實,我覺得我更有安全感了。做律師之前,說實話,我對婚姻的安全感是很弱的,甚至會害怕,或者說恐懼,我的婚姻出了問題,我該怎麼辦?那時候,我覺得牽手一生的婚姻,才算是好的結果。


經歷的事情多了,我更能理解人性。如果婚姻真的沒法挽回,我可能也能淡定地接受這個結果,我不會再恐懼了。和先生相處,看的也會比較開,只要不關乎原則,我是懶得為生活裡的一些瑣事計較的。


很多當事人找到我的時候,會說“我想不明白,當初我們那麼好,怎麼他就會愛上別人”,聽到這個問題,我一點都不吃驚。人的本性就是這樣,不斷會有新的需要和追求。


兩個人,即便不能始終在一條線上,但至少都要有成長。當一個人不斷地向上生長,另一個人還在原地踏步的時候,這就很容易出現問題了。像我們接觸到的一些全職太太,很缺乏安全感,特別不信任自己的先生,總是懷疑他拈花惹草,常常翻看對方的手機,久而久之,男方就提出了離婚。


我用一個不太恰當的詞來形容婚姻,就是向死而生。誰也沒辦法保證自己的婚姻是一輩子的,在這個前提下,認真去經營好婚姻關係,很多事情,也許就豁然開朗了。


出軌、拋棄、爭奪、新生……一個離婚律師眼中的婚姻真相


深圳算是離婚率比較高的城市,當然也有一些是為了買房而假離婚。其實就我們接觸到的情況來說,很多假離婚,就這麼變成了真離婚。


最近也有人諮詢我,說自己和老公假離婚後,讓閨蜜和老公假結婚,有沒有什麼風險。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這樣操作才能獲得新的購房名額。


這種問題,我能怎麼回答呢?我只能說,不要輕易去考驗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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