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關區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市法院長期未結案件集中清理活動推進會會議精神

9月28日市中院召開長期未結案件集中清理活動推進會後,山海關區人民法院結合本院工作實際,迅速貫徹落實,研究制定了《開展長期未結案件集中清理活動實施方案》,積極採取四項措施,確保清理活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一是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的集中清理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集中清理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是明確範圍、壓實責任。此次清理範圍為截止2020年9月底尚存的長期未結案件。對排查出的長期未結案件實行領導分包責任制,對於一年以上的未結案件由院長親自調度;十個月以上的未結案件由分管院長親自調度;八個月以上的未結案件由領導小組專人提醒。

三是因案施策、集思廣益。在清理過程中,針對不同案件、不同原因,採取不同措施,依法規範審理。充分利用審判委員會和專業法官會議等案件討論機制,通過集體研究,群策群力,加快清理進度。

四是建立機制、確保清理效果。進一步建立健全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的各項工作機制,建立長期未結案件定期通報制度,抓好根本,打好基礎,防止邊“清”邊“積”,努力實現“零積案”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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