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提司法建議:對江寧大學城附近小貸公司系統排查

“對大學城附近的相關小貸公司進行一次系統排查,加強職能部門的日常巡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敲詐勒索、詐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中,承辦法官注意到被告人在江寧大學城附近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對此向相關部門提出了司法建議。近日,秦淮法院收到了江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回函,該函針對這份司法建議作出了積極回應。

秦淮法院提司法建議:對江寧大學城附近小貸公司系統排查

記者瞭解到,該份《司法建議書》緣於一起敲詐勒索、詐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秦淮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戴娟在審理該案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王鵬等六人在江寧大學城附近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組織,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多次實施惡勢力慣常實施的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在江寧大學城一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過審理,被告人王鵬等六人均認罪認罰,宣判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目前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為避免類似案件繼續發生,有效淨化校園壞境,維護在校大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戴娟法官提出了司法建議。內容包括通過“防範套路貸”“拒絕校園貸”的主題班會等形式,讓在校大學生充分認識校園貸的危害性,提高日常警惕性,防止上當受騙;對大學城附近的相關小貸公司進行一次系統排查,加強職能部門的日常巡查,並要求依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等。

江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收到這份《司法建議書》後,組織排查核實,並制定詳細措施。內容包括成立“校園貸”調查處置專項工作小組,制定調查處置方案和維穩預案,撥付專項經費加強警示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入摸查大學城周圍各小區和辦公場所,詳細登記從業者身份信息,擠壓校園貸的生存空間等。

據介紹,秦淮法院將持續延伸審判職能,通過法院和被建議部門的良性互動,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在源頭化解矛盾糾紛上的重要作用,努力實現司法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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