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出獄,門口竟然有30多家公司列隊歡迎!

近日,廣西男子周某即將出獄的消息在網絡上瘋傳,作為一名盜竊犯,在被關押4年後,甫一出獄,在監獄門口等待他的竟然是30多家媒體公司爭先恐後的要與其簽約,看到這個消息,我不禁產生了自我懷疑,是我的價值觀出現了問題?還是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出現了問題?

周某曾因四次犯盜竊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因被捕後接受採訪時表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而走紅。其話語雖然有趣,在全民娛樂的時代,能夠博得大眾的笑聲與關注也情理之中,但是他身上所體現出的那種好吃懶做、不思進取的特質,真的適合成為一個公眾人物嗎?

30多家公司爭相與其簽約,無非是看重了周某的“網紅”屬性,在這流量為王的時代,誰抓住了社會大眾的眼球,誰就抓住了變現的機會。但是為利益所趨的同時,是不是要思考一下我們的做法會給社會帶來什麼影響?我們傳播的信息是良是莠?我並不是對有犯罪前科的人的就業有歧視,也不是否定周某有努力向善、自我奮鬥的可能,我只是對他在沒有接受某種程度的監督和審查而成為網紅後所傳播的信息的屬性的擔憂。要知道,接受這些信息的不只是具有辨別是非能力的成年人,還有不能辨別是非的未成年人。

在誰都可以成為網紅的年代,真的是誰都可以成為網紅嗎?

我們現在的機制大多是事後監督,即在某網紅有不當行為或不當言論之後,也就是在信息已經傳播出去——也許已經對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再對其進行封禁或處罰,相較於在事前進行一定的審查並對其資質進行認定,是不是顯得門檻過低呢?另一方面,周某如果成功被簽約,並被捧為紅人,會給我們傳遞什麼信息呢?會不會是“以前做過什麼都無所謂,什麼做不好都無所謂,只要紅就行的”的錯覺呢?

當然,由於自媒體時代的特性,進行事前審查和監督是相當不容易的,甚至有些不現實,但就事論事,周某真的能夠成為一個合格的網紅嗎?我對此表示懷疑。如果全民娛樂至死,忽略了某些值得我們追求和推崇的精神內核,那麼還有什麼是值得我們嚴肅對待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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