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是日本法務省頒發的允許入境的許可。首先需由日本國內的邀請人(單位)在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為簽證申請人辦理相關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所屬日本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併入境日本,逾期自動作廢。
申請日本留學,在學校同意接收你之後,需要準備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遞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那麼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注意:光憑“在留資格”是不能到日本的,還要到使領館用“在留資格”申請簽證才能入境哦。當然“在留資格”是法務省發放的、證明申請人符合入境的條件的許可。而領事館在發放簽證時,對持有“在留資格”的申請人,也有不發給簽證的可能性。所以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好自己的材料完整和真實性。
1、“在留資格”申請者所需資料
(1) 入學願書(使用學校專用紙,申請者本人親筆填寫,使用中文)。
(2) 履歷書(使用學校專用紙,申請者本人親筆填寫,使用中文)。
(3) 就學理由書(使用學校專用紙,申請者本人親筆填寫,使用中文)。
(4) 畢業證書(① 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證書”原件;② 畢業預定的學生需提供該學校的“畢業預定證明”)。
(5) 高中會考、高考成績認證、大專畢業證書認證、大學畢業證書認證等認證材料。
(6) 成績證明。
(7) 報名照(3cm*4cm,3個月以內的照片)。
(8) 身份證複印件。
(9) 日語證明(當地日語學校的學習證明書,日本語能力認定書,J-TEST考試認定證等)。
(10) 戶口簿。
(11) 與經費支付人的親屬關係公證。
(12) 其他學校要求提供的資料。
2、經費支付人需提供的資料(國內、日本)
經費支付人在中國時:
(1)經費支付書(使用學校專用紙,經費支付人親筆填寫)。
(2)存款證明書。
(3)存單複印件。
(4)證明留學經費形成的材料。
(5)在職證明書。
(6)收入及納稅證明書。
經費支付人在日本時:
(1)經費支付書(使用學校專用紙,經費支付人親筆填寫)。
(2)在職證明書。
(3)市、區役所發開具的收入證明書。
(4)記載家庭全體成員的“住民票”或“登陸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5)存款餘額證明。
“在留資格”申請所需時間:
一般來說,申請“在留資格”需要提前6~7個月開始準備材料。學校會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提交到入管局。
1月生材料遞交時間一般是9月,“在留”結果發佈在11月底;
4月生材料的提交時間一般是11月下旬~12月中旬,“在留”結果發佈的時間一般在2月下旬;
7月生的材料遞交時間一般是3月初,“在留”結果發佈的一般是5月底;
10月生材料的提交時間一般是5月下旬~6月中旬,“在留”結果發佈的時間一般在8月下旬。
注意:專門學校以及大學的材料提交時間比較自由,截止時間會比一般的語言學校晚。審查的時間從1個月~數個月不等。
被拒籤的原因:
1、材料的真實性受到質疑。 學歷、證明、身份等,任何一份材料都要經得起推敲。在申請的過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材料的真實性。材料不能發生前後矛盾的情況,要經受得住電話調查的考驗。通常因為材料的真實性受到質疑而遭到拒籤的申請人,除非能提供出確鑿的證明材料,真實的補充材料,否則即使再申請,也非常困難。如果作假被查處的話,以後赴日留學的幾率幾乎為零。
2、經濟支付能力受到質疑。
最典型的是材料中所體現出來的經費支付者的收入過低,不足以支付申請人在日本學習生活所需要的費用。
3、學習能力受到質疑。
初中畢業生要到日本直接考大學的話會被認為想法不切實際;日語一點兒都沒有學過的話會被認為對留學的準備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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