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里面卖山,村民没签字,但有组上的章和村里的章,它有效吗?为什么?

用户7971186918334


首先是权属问题,一般村里的山上没有农民的耕地就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调配和规划权也属于村规划使用,但是没有处置权也就是没有卖出去的权力,如果牵涉到村领导私人贩卖土地就不合法。可以到当地镇府部门逐级别用书面材料反应情况。还可以用网络的方式提交材料反应情况。效果最好是拨打市长热线效果非常好12345,还可以手机下载“地方领导”APP网络投诉,还可以在12388投诉内容。还可以手机下载“手机信访”按照自己所在的区域选择网络反应情况。人民群众做监督避免基层村干部私人买卖国家土地获利,杜绝贪污腐败。


雅阁幽兰


组里面卖山,村民没签字,但有组上的章和村里的章,它有效吗?为什么?

农村的所有土地,包括荒山、荒地、滩涂、沙丘、草原和泽地等等,都是集体性质的土地,都是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对外岀售、岀租都应当由全体村民来讨论决定。这个荒山价值多少钱?是否可以对外岀售,或者岀租?都应当和村民们商量。这也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农民的权利。只有这样做了,岀售或者岀租的价格才相对合理,农民群众也才理解。如果村里的财产归一个人说了算,那就会有问题,农民也不认这个帐。
题主所说的村民没签字,但上面有组里的章和村里的章,这样是否有效?上面说的是按照原则程序必须要这样办。但是既然已经出卖了,又有村和组里的签字,那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全村人都来签字才行。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意见统一之后,形成表决结果,最后对外执行要由村委会主任来行使这个权利。因此,只要有村里和组里的章,或者签字就具有法律效益。


农村在对外处理荒山荒地时,一定要按政策规定办事。村里的荒山荒地,都是村民共有的财产,也是村里的财富。不能因为哪个领导一时冲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与大家共同商量,大家觉得合适,再按照原则依法处置。这样既得到了村民的支持,又不会出现偏差。


三农新观点


村级是一个民间性质的不是代表上级党委和政府,那么它可以做上一级政府下达的工作,村里卖山村民没有签字,村里已盖了公章这不符合法律承续,村集体的山川河村民有份,要做这件事首先开村民会说明干什么?目地任务取得村民同意,如果村组另有目地,村民有权向上一级政府反应问题,如有村干部违纪就向纪检反应,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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