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否認“養父”身份,想靠“戀人關係”脫罪,你認為行得通嗎?

茗香留客飲


我們常講”事實勝於雄辯”這句經典名言,以此表明自己的觀點。換言之,我們始終如一的相信事實真相,而非為開脫罪責的不實之辭。

企圖”變換身份”以減輕罪責的做法是愚蠢的,行不通的,不僅可笑,而且荒唐。

擺在大家面前,一眼便能識破,這就是十分典型的”金蟬脫殼”。

在法律面前,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必須老老實實認罪伏法。在犯罪事實面前,任何人都休想矇混過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