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生命從來不曾離開過孤獨而獨立存在。無論是我們出生,我們成長,我們相愛,孤獨猶如影子一樣,存在與生命一隅”

——馬爾克斯《百年孤獨》


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01 像夢一樣

想當初在外面工作的那幾年,為了讓自己顯得合群,選擇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為了討好喜歡的人,一次次地委屈自己,甚至為了陌生人的一個眼神,就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


我總是在小心翼翼的活著,我以為照顧了所有人的想法, 就能夠得到他們的喜歡


我以為逼著自己合群,就能夠真的合群,


直到後來才發現,在日復一日對自己的為難中,我逐漸的丟失了我真實的自己。


殊不知,人生在世,最不值得的事情就是在別人的眼光中,迷失自己。


其實,正如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無法做到讓每個人都滿意



自己卻慢慢的活成了“餘歡水”

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前兩天看了一部電視劇讓我難過了好幾天,劇中的男主角他叫餘歡水,每個人都笑話餘歡水,爭先恐後的去嘲諷他,但我們又何嘗不是餘歡水呢?


工作中被同事和領導嘲諷,被領導安排回到家中以後妻子對他的不理解,一心為了離婚,後來為了給妻子買車,和好朋友鬧翻,最後自己又檢查出了癌症。


他自己的生活逐漸被現實所影響,越來越假裝,越來越不喜歡現在的自己,。


成年人的崩潰,往往只在一瞬間。我們都是血肉之軀,也會經歷疼痛,會深夜痛哭,絕望的時候給自己一個擁抱。


好慘啊,自己看著看著就會和自己聯想到一起。


我只是想好好地活著,真的太難了。



我沒有去笑話過餘歡水,一心只想著它能夠早日度過難關。


02 我只想做我自己

刷微博看到這樣一條內容:


“我也曾逼迫自己去社交,假模假式的去學著開朗,絞盡腦汁想話題,試圖成為一個會交朋友的人。


現在呢?現在啊~


認同了自己的敏感和脆弱,覺得害羞,不是什麼過錯,儘管混不了任何圈子。


對人對事一直謹慎小心,但果然還是做自己最開心最舒適。”



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大概是人類是群居動物,一切的不交友行為都顯得很怪異。


“那個人從來不參加集體活動,肯定是沒什麼集體榮譽感,建議不要錄用他;萬一破壞團隊合作,就影響大了;那個人經常宅在家裡,週末兩天都不出門的,這也太不見光了吧;這樣的人談戀愛很沒勁,誰喜歡這麼無趣的人;那個人每次去聚會都冷場,不找話題和別人聊天,感覺就像別人欠他前一樣,以後還是不要再叫他了;那個人身邊都沒有什麼朋友,肯定有各種的缺點,難相處,或許還是有很多不為人知的過去呢,還是離他遠一點,省的影響到自己。”



你看,人的思維都多麼可怕,受不了孤獨,也經不得別人自得其怒,我們都有過一段時光,都曾渴望融入集體,渴望被接納,能夠找到自己的圈子。


但後來才明白,還是做自己最開心最舒適。


“你耍什麼孤僻啊。”


好像在很多人眼裡喜歡一個人做事就是耍孤僻,。


宅男宅女的詞,從一開始出現的時候就帶著足夠毒的惡意,彷彿形象就是穿得邋遢,房間超亂,打遊戲吃外賣,不注意個人衛生的存在,但很多時候,喜歡一個人並不等於耍孤僻。


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03 一個人做事,真的有錯嗎?

記得前幾年去外地打工的時候,每逢春節過後,都會有人追問,你為什麼坐火車,找個伴不好嗎?二十幾個小時的火車,不無聊啊?


仔細想來,從第一次就一個人坐車,無非是多一個人就要多一分操心,要一起掐著時間買票,要照顧對方的安排, 要催促抓緊時間,找座位也要雙人座 ,要早點出發,要協調好彼此的安排,。而一個人呢,不趕時間的出門 不趕時間吃飯,上車。安安靜靜的聽歌玩手機,也不用既可以找話題,多輕鬆多自在了,比起好幾個人一起的尷尬,寧願享受一個人的時光,


我不喜歡那些所謂的企業文化,包括那些奇葩的團建項目,每一種都是無下限的消遣員工做一些不喜歡的事


打擦邊球的聊一些兩性文化。一起聚眾開著黃色玩笑。 甚至工作中與領導吃飯必須要一本正經的去敬酒,記不住名字還要罰酒三杯。



可是朋友之間——最好的相處狀態本來就是我知道和你聊天的底線和分寸,也會盡力維護彼此的易燃點。只有這樣才能成為彼此的依靠啊。


“不要這麼冷漠好不好?”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收到過太冷漠,話少這樣的評價。。


不那麼在乎不相干人的喜怒哀樂,對身邊人,越大的事情越不會輕手參與。好像在人情社會,不懂得攬事的人就會被評價成冷漠。


就像小時候在村子裡的時候,一家有事情,幾個鄰居都會跑來指手畫腳。你女兒應該再復讀一年,你兒子交的女朋友不是很好,聽說你要買房了。地段可得好好挑一挑。


好像在這樣的環境裡,大家都無可奈何的接受了。鄰居之間不需要太多的私人空間,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



你何必要不一樣?但是我們大概始終都不能接受把自己的私事拿出來公之於眾, 人際關係的界限感真的特別重要,無論是關係多麼親密的人,還是要敲門才能進來,不是嗎?


如果我們都能守住一份界限感,也許人和人的交往更能自在一點,有時候會覺得那些在世人眼裡會交朋友的人,活著多少都有點累,有點小心翼翼,接受著沒有那麼自在的關係,討好著場合裡的所有人,害怕冷場所以不停說話,照顧到了每一個人的情緒,唯獨沒有照顧好自己。


如果會交朋友意味著丟掉自己,那麼我寧願做一個大家眼裡孤僻冷漠 難搞的人, 至少這樣我會對自己更滿意一點,,願你也如此, 不要在不好的關係裡


委曲求全,把所有的力氣都拿來對值得的人,更好一點。


寧願做一個閃閃發光的不合群者

交朋友比生孩子還困難,需要努力去交的一定不是真正的朋友,我也不會努力的去和別人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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