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地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忠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8月,李忠在操办女儿婚庆过程中,以朋友聚餐的名义采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宴请当时及曾经的管理服务对象13人,违规收受相关人员礼金。2019年11月,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植物园副园长苏芳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苏芳多次违规借用驾驶下属企业车辆用于其个人上下班。2020年1月,苏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栖霞市亭口镇人大主席蒋声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16日中午,亭口镇车夼村村委会主任徐某某邀请蒋声海等4人到某饭店就餐,费用由徐某某支付。2019年12月,蒋声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阳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张寿山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张寿山在负责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3500元。2020年2月,张寿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大夼镇郭格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志川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5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田志川,将镇政府奖励给村集体的环境卫生整治奖励费7000元,分发给村两委成员及会计。田志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柏林庄街道柏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30日,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成文批准,村集体花费2480元购买40把不锈钢水瓶,作为纪念品发放给全村党员干部。组织核查前,郭成文主动协调退缴相关费用。郭成文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济宁市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微山县鲁桥镇党委副书记裴忠凯、一级科员刘存立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月,裴忠凯、刘存立在参加会议期间,违规接受县政协委员、鲁桥镇枣林村村主任侯庆田组织的宴请,费用由侯庆田个人支付。2020年1月,裴忠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存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乡县高河街道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周保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8月,周保英在担任高河街道莱河社区二期项目甲方代表期间,收受项目承包人李某所送价值1千元的礼品。2019年12月,周保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军屯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赵永胜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9年“五一”节期间,赵永胜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奥迪Q7一辆用于个人旅游。赵永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12月,赵永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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