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挖機款 拍賣車輛促和解

拒不支付挖機款 拍賣車輛促和解

“陳法官,我已經和申請執行人羅某談好,明天一起去法院籤協議,請不要拍賣我的車子”,4月24日傍晚,得知自己的車子要被拍賣的被執行人陳某主動聯繫上執行法官。

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申請執行人羅某自帶挖土機多次為被執行人陳某開挖魚塘。2017年3月19日,經雙方結算,陳某應給付羅某挖機款16萬元,並出具欠條一份,約定在2017年7月份付清,後因陳某未按約付款導致訴訟。

2020年4月7日,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繫陳某,責令其履行義務,但陳某未履行。執行法官經網絡查詢發現陳某名下有哈弗牌越野車一輛,及時辦理了查封手續,並根據申請執行人羅某提供線索,依法扣押了該車輛。車輛被扣押後,陳某仍拒不履行,安義法院遂於4月20日依法裁定拍賣該車,並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拍賣裁定書。

在得知自己的車要被拍賣後,被執行人陳某主動與申請執行人羅某聯繫,希望可以和解。4月25日早上,雙方來到法院,簽訂了分配履行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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