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法院:搭建多元化平臺 “1+1+N”機制提速矛盾糾紛化解


肅寧法院:搭建多元化平臺 “1+1+N”機制提速矛盾糾紛化解

近年來,肅寧縣人民法院堅持以“大調解、大融合、大分流”為抓手,在“一鄉一庭”基礎上,積極探索調解、仲裁、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逐步完善並建立起了以法官為主導的“1+1+N”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該工作機制以設立在各鄉鎮的法庭為工作平臺,堅持以所在鄉鎮法庭的法官為主導,通過聯合行政機關、律師、社會調解組織、村調解員等共同參與,深度融合,密切合作,開展專業化、特色化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實現調審無縫對接。對於法院已進行立案預登記且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案件,首先通過訴訟服務中心指揮中樞,將其分流至法院律師調解室及“一鄉一庭”進行調解。對進入“一鄉一庭”的糾紛,由法院“一鄉一庭”庭長對案件把關,委派司法援助律師與駐庭陪審員共同參與糾紛調解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有選擇地吸收社會調解組織、村調解員參與糾紛調解工作。對調解成功的糾紛,由法院依法確認其調解效力,調解不成的及時轉入立案程序。自該機制運行以來,肅寧縣9個鄉鎮法庭共化解矛盾糾紛1286起,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文章出處:河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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