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陽江市海陵島實驗區的居民請注意,看到失信被執行人陳積存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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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陳積存

性別:男

地址(戶籍地/常駐地):廣東省陽江市海陵島實驗區

案情介紹:原告高耀雄訴被告陳積存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703民初3945號民事判決書,內容為:


一、被告陳積存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高耀雄償還借款本金47800元以及利息(利息從2019年4月24日起,按照每天0.03%的標準,計算至清償之日止)。


二、被告陳積存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高耀雄償還借款本金7000元以及利息(利息從2019年1月24日起,按照每天0.03%的標準,計算至清償之日止)。

判決書生效後,陳積存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

立案時間:2020年01月09日

執行案號:(2020)粵0703執436號

執行法院: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被告陳積存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高耀雄償還借款本金47800元以及利息(利息從2019年4月24日起,按照每天0.03%的標準,計算至清償之日止)。

二、被告陳積存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高耀雄償還借款本金7000元以及利息(利息從2019年1月24日起,按照每天0.03%的標準,計算至清償之日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無

聯繫舉報電話:0750-308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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