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其核心思想的五個體現

(本文由上海復斯管理諮詢公司研究併發布。)

從管理科學的角度理解,常規的組織管理體系是對“穩定、重複的管理對象”的管理方法,而項目管理本質上是一種關於“變化管理對象”的管理方法。其核心思想表現在五個主要特點上:

1、工作對象導向的臨時組織。通過組建邊界合理的項目部完成項目具體工作;

2、資源動態使用。需要改變傳統上“資源部門化配置、部門化使用”做法,變為“資源靜態配置部門化,資源動態使用項目化”;

3、專用與共用的巧妙結合。即項目部專用資源和企業平臺資源的結合、項目部現場和後臺的結合;

4、基於項目的預算管理和經濟核算。改變傳統上以部門為基礎的預算管理和經濟核算體系,變為以項目為基礎的預算管理和經濟核算;

5、直接的利益關聯和責任約束,即完整基於項目的收入分配和績效考核。

首先是項目部核心人員收入分配和考核直接來自項目;而部門的收入和考核,則是在各自所屬人員分配、考核基礎上的統計結果。

雖然項目管理在全球範圍內已有較長時間的研究和實踐,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組織、程序、工具和方法等體系。但還不完善,其中最大缺陷是僅停留在項目部(組)層次,未涉及採用或引入項目管理的企業在企業的整體組織管理模式上應該做出哪些變革。為此,復斯對項目管理缺陷進行方法上的完善,包括:完善項目組織管理和項目業績管理,並通過對組織管理環境的相應部分的改造,使基於項目管理的收入分配和業績考評能真正實現。(具體內容參見《軟管理——項目管理中的現實缺陷》和《組織管理環境:影響項目管理的同步因素》。)

****【上海復斯管理諮詢公司/品科創說管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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