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受送錢、吃請,被涉黑組織拉攏後幫助其壟斷市場

近日,雷山縣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涉黑“保護傘”案件。

經法院一審審理查明:被告人龍某東、王某、王某鋒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王某某為首的犯罪組織以送錢、吃請、送菸酒等方式拉攏、腐蝕,在接到該組織成員楊某某等人“報點”後,遵照該犯罪組織的安排,利用擔任輔警的職權對拉煤銷往黃平縣舊州鎮或途徑舊州鎮的煤車進行選擇性執法,幫助王某某犯罪組織控制舊州燃煤運輸行業,壟斷了舊州鎮燃煤銷售市場,縱容該犯罪組織的發展壯大,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龍某東、王某、王某鋒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一年零六個月、一年零四個月,對龍某東、王某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並全部上繳國庫。

判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受送錢、吃請,被涉黑組織拉攏後幫助其壟斷市場

該案當庭宣判後,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服從判決。目前,該案已生效執行。

瀟湘晨報綜合貴州高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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