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下一輪將啟動!重點打傘破網,向充當“保護傘”的官員開刀!

來源:掃黑除惡在線

掃黑除惡下一輪將啟動!重點打傘破網,向充當“保護傘”的官員開刀!

為什麼要打傘破網?原因很簡單,每一個黑惡勢力不會都有保護傘,不然的話,這些黑惡勢力根本存在不下去。這就說明,掃黑除惡必須剷除背後的保護傘,保護傘不除,黑惡勢力就打不掉。

雖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已有3萬餘名涉黑涉惡犯罪分子迫於壓力投案自首。但保護傘問題並沒有徹底解決。個別地市查處“保護傘”案件至今為零;有的地方涉案公職人員抱團抵抗、壓案不查;有的地方執紀問責寬鬆軟,打“官傘”“警傘”不力,問責“庸傘”也不力等。

中紀委、國家監委日前表示,目前,全國掃黑辦已掛牌督辦31起大要案;近期,針對雲南孫小果案,全國掃黑辦派出了大要案督辦組,加大對該案的督辦力度;下一步,全國掃黑辦還要掛牌督辦一批大要案。掃黑除惡第二輪、第三輪督導“回頭看”擬於10月中下旬起啟動,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將再殺“回馬槍”,推動督導問題整改到位。

據瞭解,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臺收到群眾舉報線索中,50%以上的線索涉及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其中經過核實的線索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全國掃黑辦正在推動制定“保護傘”認定等政策意見,近期將正式出臺實施。

對此,前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京召開座談會,研究推進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會議強調,專項鬥爭接下來面對的是深水區、攻堅期。處在專項鬥爭攻堅階段,“打傘破網”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具體要正視“六大問題”:

一是地域行業“打傘”不平衡問題。從地區來看,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保護傘”立案最多的省份與最少的省份差距很大。有的省份雖然查處的“保護傘”總量較大,但省內分佈很不均衡,個別地市查處“保護傘”案件至今為零。從行業領域來看,打掉的“保護傘”涉政法系統的多,涉行業主管部門的少。“打傘破網”不平衡,專項鬥爭的整體效果就會打折扣。

二是掃黑戰果與“打傘”成果不匹配問題。有的地方打掉的涉黑組織多,但查處的“保護傘”少。有的地方查處的“保護傘”中低層級的多、高層級的少,與涉黑組織存在時間長、違法犯罪多、資產規模大、群眾舉報多不相匹配。

三是“打傘破網”工作不深入問題。一些地方擔心“拔出蘿蔔帶出泥”,對“保護傘”涉案人員層級高、干擾多、阻力大的案件,深挖徹查不徹底。有的地方涉案公職人員抱團抵抗、壓案不查。有的地方在中央督導之後,有“歇歇腳”“喘口氣”的想法,持續攻堅的勢頭有所減弱。“打傘破網”不深入,“大掃除”就不會徹底。

四是涉“傘”線索移送查辦不協同問題。有的地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雙向移送和查辦結果反饋機制不健全,紀法協作配合還不夠順暢,對一些複雜案件沒有同步立案、同步調查,存在“兩條線”、“兩張皮”現象。

五是履職執紀問責不嚴格問題。有的地方和部門不認真履行專項鬥爭主體責任,存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鬥爭進展緩慢,揭不開蓋子、撕不開口子。有的地方執紀問責寬鬆軟,打“官傘”“警傘”不力,問責“庸傘”也不力。

六是“保護傘”線索核查不紮實問題。當前“保護傘”問題線索數量不少,但線索查實率不高。有的地方“一案三查”打折扣,對拓展線索來源重視不夠、實招少,“保護傘”線索研判、核查還不夠細緻深入。

會議認為,上述問題,儘管是推進中的局部問題、苗頭問題,但如不引起重視,也會嚴重影響專項鬥爭深入健康發展。我們要抓緊研究對策舉措,著力補短板、強弱項、破難題,決不能讓點上問題擴散成面上問題、小問題發展成大問題。

掃黑除惡下一輪將啟動!重點打傘破網,向充當“保護傘”的官員開刀!

鑑於上述問題,從更高政治站位看“打傘破網”的“四大意義”非常及時!

一是“打傘破網”是淨化政治生態的重要戰場。專項鬥爭以掃除黑惡勢力為切入點,刀鋒所指是黑惡勢力背後的不良政治生態,實際上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另一個重要戰場。“打傘破網”,就是要向腐敗問題亮劍,與“拍蠅”相結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努力營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態。

二是“打傘破網”是破解歷史難題的關鍵之舉。一些地方黑惡勢力打不盡、除不絕,陷入打一下、好一陣,停下來又反彈的“歷史週期率”。其很重要的原因是背後的“保護傘”沒打掉。“打傘破網”,就是要深挖黑惡勢力滋生的根源,剷除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根基,從根本上破解“黑惡勢力犯罪屢打不絕”這個歷史性難題。

三是“打傘破網”是維護群眾利益的根本要求。在專項鬥爭中,人民群眾不僅關注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是否被繩之以法,還關注背後的“保護傘”是否被打掉,黑惡勢力是否會藉助“保護傘”捲土重來。“打傘破網”,就是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拿出決勝姿態和雷霆行動,同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鬥爭到底,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是“打傘破網”是檢驗各級領導幹部敢於鬥爭、敢於擔當的重要標準。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危害極大、影響惡劣。能否徹底摧毀其“保護傘”,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依紀依法辦案能力的現實考驗,也是對各級領導幹部鬥爭精神和擔當魄力的直接檢驗。“打傘破網”,就是要以實際戰果來激勵鬥志、弘揚正氣,展示各級領導幹部敢於鬥爭、敢於擔當的精氣神。

會議認為,當前,專項鬥爭正處於“深挖根治”的關鍵階段,面臨的困難更多、阻力更大。我們要有打硬仗、攻堡壘、啃“硬骨頭”的準備,找準發力點,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打傘破網”做到“四個加力”:

一是在“保護傘”清零上加力。有黑必有“傘”是一般規律,掃黑不打“傘”,則後患無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要堅持“兩個一律”和“一案三查”,對已偵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過篩,開展“回頭看”。對沒有打出“傘”或者打“傘”不徹底的,要借鑑其他地方紀法同步上案、提級查辦、領導包案等有效做法,確保涉黑腐敗問題和“保護傘”無一漏網。

二是在大要案督辦上加力。目前,全國掃黑辦已掛牌督辦31起大要案,取得了明顯成效。近期,針對雲南孫小果案,全國掃黑辦派出了大要案督辦組,加大對該案的督辦力度。下一步,全國掃黑辦還要掛牌督辦一批大要案,確保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彰顯公平正義。

三是在執紀問責上加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要敢於較真碰硬,對揭不開蓋子、撕不開口子的地區、行業、領域,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聯合調查,推動執紀問責到位。

四是在宣傳輿論引導上加力。專項鬥爭在網下是法律仗,在網上是輿論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要突出正面宣傳,把握好宣傳工作時度效,加大“打傘破網”先進事蹟宣傳力度,唱響正氣歌。

掃黑除惡下一輪將啟動!重點打傘破網,向充當“保護傘”的官員開刀!

中央紀委要求,專項鬥爭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系統性都很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要密切配合協作,完善協同聯動機制,努力奪取“打傘破網”壓倒性勝利。具體要做到“四個協同聯動”:

一是在督導整改上協同聯動。目前,中央掃黑除惡三輪督導已全部結束,各督導組給各省紀委監委移送了一批重點督辦線索。各地正加緊做好督導“後半篇文章”。第二輪、第三輪督導“回頭看”擬於10月中下旬起啟動,重點對各地問題整改情況,特別是對重點督辦案件和線索查辦情況進行“回頭看”。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將再殺“回馬槍”,推動督導問題整改到位。

二是在信息共享上協同聯動。今年5月底,全國掃黑辦升級了智能化舉報平臺,目前收到群眾舉報線索中50%以上的線索涉及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全國掃黑辦將把經過核實的涉及腐敗和“保護傘”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三是在完善法律政策上協同聯動。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一道,就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出臺了系列政策文件。目前,全國掃黑辦正在推動制定“保護傘”認定等政策意見,近期將正式出臺實施。

四是在政法隊伍建設上協同聯動。專項鬥爭中暴露出一些地方政法隊伍存在的嚴重問題,強烈警示我們:政法隊伍從嚴監督管理刻不容緩,從嚴治黨、從嚴治警永遠在路上。要堅持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同發力,加強警示教育,嚴肅執紀問責,完善監督機制,推動政法隊伍整頓。同時,對受到不實舉報的掃黑除惡幹警,要及時為他們澄清正名,真正體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

掃黑除惡下一輪將啟動!重點打傘破網,向充當“保護傘”的官員開刀!

不僅中央紀委針對打傘破網進行了佈置,之前,就掃黑除惡工作,國家也已經再次強調:

掃黑除惡”:防止“六種苗頭性問題”

自掃黑除惡運動開展以來,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社會效果日趨明顯,社會秩序越來越好,廣大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然而,也存在許多問題。

“六種苗頭性問題”:

——隨意定性、亂貼標籤的問題。由於專項鬥爭聲勢強大,個別地方和部門把專項鬥爭當成“筐”,搞“搭車執法”,以偏概全,偏離了專項鬥爭的原旨本意,造成公眾誤讀,引發負面炒作。

——尺度不一、畸輕畸重的問題。個別地方和部門辦案人員對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欠缺,證據認定標準不一、法律適用不準,出現“拔高”或“降格”定案問題,甚至不按規定移送涉“保護傘”違法犯罪線索。

——小勝即止、應付了事的問題。個別地方和部門存在“差不多”、“過得去”思想,滿足於現有工作成績,掃黑除惡的勁頭有所鬆懈;有的不敢擔當作為,不願真打深挖,“打財斷血”、“打傘破網”與查辦涉黑涉惡案件數量不匹配,掃黑除惡戰果與群眾反映舉報存在反差。

——重打輕治、不顧長遠的問題。個別地方和部門沒有很好地落實“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要求,雖然打掉了“村霸”“菜霸”“砂霸”等,但動態管控、行業管理、基層建設等措施沒有跟上;有的雖重視依法嚴打黑惡勢力,但對“打傘破網”“打財斷血”有所忽視,沒有從根本上剷除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

——統計失真、弄虛作假的問題。個別地方和部門為了追求虛假政績,在“數字好看”上作文章,虛報浮誇戰果;有的名義上對重點案件採取提級辦理、異地用警等措施,但實際上“只掛名不出徵”,“直查直辦”有名無實。

——作風漂浮、工作不實的問題。個別地方和部門開會多、發文多,工作落實少、推進慢;有的宣傳發動過多追求形式,但群眾沒有真正發動起來;有的作風不嚴謹、工作不細緻,宣傳標語製作、懸掛承包給廣告公司,自己當“甩手掌櫃”,出現內容不規範、懸掛地點不適宜以及文字差錯問題,引發誤讀誤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那到底什麼樣的才算“黑惡勢力”?

一、黑社會性質組織認定的4個特徵

組織特徵

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僅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而且組織結構較為穩定,並有比較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

【法律規定】

刑法

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009年《會議紀要》

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僅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而且組織結構較為穩定,並有比較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其他參加者,在通常情況下,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了維護自身的安全和穩定,一般會有一些約定俗成的紀律、規約,有些甚至還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具有一定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也是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2015年《會議紀要》

組織成員一般在10人以上。

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有三種類型的組織成員(承09年會議紀要)

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應當結合制定、形成相關紀律、規約的目的與意圖進行審查判斷。

2018年《指導意見》

組織形成後,在一定時期內持續存在,應當認定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形成時間。

不作為犯罪處理的組織成員。(承15年會議紀要)

經濟特徵

一定的經濟實力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做大成勢、稱霸一方的基礎。

【法律規定】

刑法

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

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09年《會議紀要》

經濟實力標準:不能一般性地要求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具有的經濟實力必須達到特定規模或特定數額。

斂財方式:賭博、敲詐、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通過開辦公司、企業等方式“以商養黑”、“以黑護商”。

財產用途:與實施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費用支出

15年《會議紀要》

經濟實力:“經濟實力”在20-50萬元幅度內,自行劃定—般掌握的最低數額標準

斂財方式:正當、不正當、個人資助

財產用途:客觀上能夠起到豢養組織成員、維護組織穩定、壯大組織勢力的作用即可認定。

18年《指導意見》

斂財方式:(承15年會議紀要)

經濟實力:經濟利益,即使是由部分組織成員個人掌控,也應計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實力”

經濟實力標準:(承09年會議紀要)

行為特徵

暴力性。脅迫性和有組織性是黑社會性質組織行為方式的主要特徵。

【法律規定】

刑法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司法解釋》

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為其提供非法保護;

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

09年《會議紀要》

以暴力、威脅為基礎,在利用組織勢力和影響已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或威懾的情況下,進行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滋擾、鬨鬧、聚眾等其他干擾、破壞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非暴力手段。

15年《會議紀要》

確與維護和擴大組織勢力、實力、影響、經濟基礎無任何關聯,亦不是按照組織慣例、紀律、活動規約而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則應作為組織成員個人的違法犯罪活動處理

組織者、領導者明知組織成員曾多次實施起因、性質類似的違法犯罪活動,但並未明確予以禁止的,如果該類行為對擴大組織影響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視為是按照組織慣例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18年《指導意見》

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託,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違法犯罪活動的類型:

(1)為該組織爭奪勢力範圍、打擊競爭對手、形成強勢地位、謀取經濟利益、樹立非法權威、擴大非法影響、尋求非法保護、增強犯罪能力等實施的;

(2)按照該組織的紀律規約、組織慣例實施的;

(3)組織者、領導者直接組織、策劃、推揮、參與實施的;

……

危害特徵

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從而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本質特徵,也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於一般犯罪集團的關鍵所在。

【法律規定】

刑法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司法解釋》

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09年《會議紀要》

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從而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本質特徵,也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於一般犯罪集團的關鍵所在。

15年《會議紀要》

15年《會議紀要》對09年《會議紀要》中一定區域或行業進行了補充規定

18年《指導意見》

一定區域:不能簡單地要求“一定區域”必須達到某一特定的空間範圍,而應當根推具體案精,並結合黑社會性質組織對經濟、社會生潘佚序的危事程度加以綜合分析到斷。

二、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的9條認定標準

1.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2.單純為牟取不法經濟利益而實施的“黃、賭、毒、盜、搶、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具有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的,或者因本人及近親屬的婚戀糾紛、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勞動糾紛、合法債務糾紛而引發以及其他確屬事出有因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應作為惡勢力案件處理。

3.惡勢力一般為3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糾集者,是指在惡勢力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違法犯罪分子。成員較為固定且符合惡勢力其他認定條件,但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是由不同的成員組織、策劃、指揮,也可以認定為惡勢力,有前述行為的成員均可以認定為糾集者。惡勢力的其他成員,是指知道或應當知道與他人經常糾集在一起是為了共同實施違法犯罪,仍按照糾集者的組織、策劃、指揮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包括已有充分證據證明但尚未歸案的人員,以及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或者因參與實施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已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僅因臨時僱傭或被僱傭、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矇蔽參與少量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一般不應認定為惡勢力成員。

4.“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於2年之內,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且包括糾集者在內,至少應有2名相同的成員多次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對於“糾集在一起”時間明顯較短,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剛剛達到“多次”標準,且尚不足以造成較為惡劣影響的,一般不應認定為惡勢力。

5.惡勢力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但也包括具有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主要以暴力、威脅為手段的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惡勢力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違法犯罪活動,但僅有前述伴隨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且不能認定具有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的,一般不應認定為惡勢力。

6.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至少應包括1次犯罪活動。對於反覆實施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單一性質的違法行為,單次情節、數額尚不構成犯罪,但按照刑法或者有關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累加後應作為犯罪處理的,在認定是否屬於“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時,可將已用於累加的違法行為計為1次犯罪活動,其他違法行為單獨計算違法活動的次數。已被處理或者已作為民間糾紛調處,後經查證確屬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均可以作為認定惡勢力的事實依據,但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得重新追究法律責任。

7.認定“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結合侵害對象及其數量、違法犯罪次數、手段、規模、人身損害後果、經濟損失數額、違法所得數額、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的程度以及對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影響程度等因素綜合把握。

8.惡勢力犯罪集團,是指符合惡勢力全部認定條件,同時又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犯罪組織。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是指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仍接受首要分子領導、管理、指揮,並參與該組織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惡勢力犯罪集團應當有組織地實施多次犯罪活動,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違法活動。惡勢力犯罪集團所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參照《指導意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

9.全部成員或者首要分子、糾集者以及其他重要成員均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認定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時應當特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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