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會造反,如果消息不洩露,有姜維參加,能擊敗司馬昭嗎?

用戶64324579


引言:這個假設非常值得探討,鍾會造反之時,鄧艾已被收押,如果消息不洩露,還有蜀漢的名將姜維參加,能否擊敗司馬昭?這種成功的幾率非常小,鍾會一直很忌憚鄧艾,鄧艾被汙衊謀反被收押回洛陽,等候發落,這時的鐘會大權在握,接手了鄧艾的軍隊和蜀漢的降軍,實力不可謂不強大,還有姜維的加盟,這些條件加在一起,讓鍾會誤以為自己有出兵討伐司馬昭,問鼎關中、甚至天下的機會,如果失敗,還是可以像劉備一樣佔據蜀漢自立。鍾會在滅蜀後,不僅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部署做的。那麼鍾會為啥會失敗呢?

謀反消息的洩露令人始料不及 確又在清理之中。

鍾會到成都前,監軍衛瓘已經按照司馬昭的旨意先前一步去成都收押鄧艾,鄧艾父子被押往洛陽,聽候司馬昭的處置。鍾會到成都後,謀反之心越勝,於是召請手下的將領以及蜀國的舊官,在蜀國朝堂為魏明帝和郭皇后發喪。並趁機假借郭太后遺詔,起兵討伐司馬昭。鍾會讓眾將士在詔書上簽名同意,委派親信率領各路軍隊, 而手下的將士並不願順從。 於是,鍾會把他們都關在益州各官府中,派兵嚴加看守。


這時候關鍵的人物出現了,鍾會有一個器重的部下叫丘建,是胡烈舊屬。

他對鍾會說:應派一名親信為胡烈端飯倒水,諸將也應按例備一員侍從。丘建和 胡烈趁機編造謊言說,鍾會已挖好大坑,想把將官一個個打死,埋在坑中。"眾將的親兵們也把這個謠言口口相傳,一夜之間大家都有所耳聞,人心浮動。這時候有人建議鍾會把牙門騎督全部斬殺殆盡,鍾會猶豫不決。到了這個時候,鍾會已經快控制不住局面了。隨後,眾將士在衛瓘與胡烈等人的帶領下包圍了鍾會的府邸,並趁機殺了鍾會。


這個叫丘建的傢伙是胡烈推薦給司馬昭的,但一直跟隨在鍾會身邊,可以說這個傢伙就是司馬昭安插在鍾會身邊的間諜,這樣的一個細作,鍾會加以重用,可以說太不知道謹慎了,要知道很小的失誤和一個細節完全會導致全盤皆輸。鍾會在緊急狀態下,不能下狠手殺掉不順從的將領,結果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時機選得不成熟,司馬昭並沒有給鍾會反擊的機會

鍾會在誣陷鄧艾謀反之時,司馬昭早已察覺鍾會的謀反意圖,所以就以鄧艾不肯聽從命令的理由,一方面派心腹賈充率領一萬將士出斜谷、屯兵樂成,佔據漢中,另一方面司馬昭親領十萬大軍屯長安,目的很明顯,鍾會也知道,這是司馬昭對自己的防範。鍾會相應的做出的部署。



欲使姜維等皆將蜀兵出斜谷,會自將大眾隨其後。既至長安,令騎士從陸道,步兵從水道順流浮渭入河,以為五日可到孟津,與騎會洛陽,一旦天下可定也。

可以說兩人的想法驚人的一致,但司馬昭做得更要高明,把握時機更加準確,迅速出兵,不給鍾會準備的時間。加上蜀國剛降,蜀漢人心未穩,投降的蜀漢大多數上下官員,只想安身立命,不願再跟隨鍾會謀反,同樣鍾會手下將士大多是魏國人,不願再反叛,只想建功立業,好返回故鄉。只佔據成都的鐘會是守不住的,等司馬昭大軍進入到漢中,鍾會毫無懸念會敗。

姜維的歸降是不得已,姜維真實的想法藉助鍾會除掉大敵鄧艾 再趁機除掉鍾會 最後復國

姜維等將領投降是迫不得已,是得到蜀漢後主的投降詔書,才去投降鍾會的。鍾會非常敬佩姜維,並時常聽從姜維的建議。但姜維歸附鍾會的目的是要復國,並不是真心投降的,只可惜消息走露,姜維與鍾會在亂軍被殺。



結語:如果鍾會在滅蜀後,迅速培植自己的親信力量,把忠心司馬昭的將領殺了,比如衛瓘與胡烈師簒和鄧艾等人,搶先佔據漢中,並封鎖漢中的道路,加上姜維如果真心幫助鍾會,那麼司馬昭面對司馬昭,依然可以立於不敗之地,鍾會說不定就會成為第二個劉備,佔據益州和漢中,可以與司馬昭一較高下。但歷史哪有那麼多假設,鍾會從一開始開始伐蜀就沒有完全得到司馬昭的信任,司馬昭一直在提防著鍾會與鄧艾的一舉一動,所以鍾會不會成功。

感謝您的閱讀,我是紫氣東來,歡迎朋友點贊、留言、評論和轉發哦,當然如果能關注我就極好的了。


愛說歷史的紫氣東來


鍾會是三國晚期魏國非常有名的謀士,出自穎川鍾氏這個世家大族,是曹操時代司隸校尉鍾繇的小兒子,自幼文武全才、謀略過人,鍾會靠著幫助司馬昭謀劃了不少計謀,取得了司馬昭的信任,最終成為司馬昭的心腹。

鍾會謀反建立在魏國伐蜀勝利的基礎之上,沒有滅亡蜀漢,就不會存在鍾會謀反,但發生於公元263年的魏伐蜀之戰,在事前基本上沒人相信這會是一場取得決定性勝利的戰爭,包括司馬昭本人。

此戰唯有鍾會一意迎合司馬昭的心意,因此鍾會也得到伐蜀大軍主帥一職,在司馬昭的三路大軍中,鍾會是主帥,但司馬昭並沒有將兵權全部交給鍾會,另外兩路的統帥是鄧艾和諸葛緒,雖然鍾會是主帥,但三路大軍也有相互牽制之意,況且軍中還有衛瓘等監軍率領的獨自部隊。

但在戰爭過程中,鍾會首先以鋪路不盡力為由斬殺了許褚的兒子許儀,接著又以畏懼不前為由奪了另一路將領諸葛緒的兵權,身在後方的司馬昭眼見鍾會一步步的聚權過程,雖然沒有懷疑鍾會有異心,以司馬家的陰謀鼻祖之名,也不免懷疑鍾會有獨立建功之嫌,但是說到謀反,司馬昭此前並沒有認為鍾會有謀反之心,否則也不會讓鍾會成為主帥。

真正讓司馬昭起到疑心的是鍾會、衛瓘、胡烈等人誣告鄧艾謀反開始的,蜀漢政權投降之後,魏國的18萬大軍掌握在鍾會和鄧艾手中,其中15萬人掌握在鍾會手中,3萬人掌握在鄧艾手中,另外投降的近10萬蜀漢軍隊,也處於鍾會和鄧艾的控制之中。

現在鄧艾被控謀反已經被抓,整個益州最高軍政領導人就是手握28萬軍隊的鐘會,無論是誰,都會對鍾會有所懷疑,古話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鍾會本來是無罪的,但一下子他手有這麼多軍隊,任誰當政也會有所懷疑,也就是這個時候司馬昭開始懷疑鍾會。

但是懷疑歸懷疑,司馬昭暫時拿鍾會是沒有辦法的,鍾會謀反失敗的原因就在於倉促起事,並且沒有絕對控制軍隊,如果鍾會的謀劃能夠成熟一點,做事風格能夠果斷一點,鍾會的謀反並非沒有成功的機會。

鍾會在謀反之際,把魏軍所有中層將領全部召來開會,商議反叛司馬昭之事,事後又將這些將領全部囚禁,又放走了衛瓘,讓衛瓘有機會逃到城外召集魏軍攻入鍾會大營,魏軍亂兵聽說自已的將領被鍾會囚禁,才會聽從衛瓘命令殺了鍾會,再終鍾會、姜維等人被殺。

鍾會正確的做法就是將所有不服從於自已的魏軍中層將領全部殺害,再派出自已親信掌握各支軍隊,穩住魏軍,同時利用姜維在蜀漢軍中的影響力,控制蜀軍,先進行內部整頓,把魏軍中不服從的士兵全部殺掉,再用時間消化這支軍隊,並賞賜所有軍中士兵財物,拉攏人心,同時在蜀漢廣招民心,施行恩惠,獲得蜀地百姓支持,才有資格與司馬昭較勁。

作好了內部整頓,同時出師要有口號,鍾會以魏國郭太后名義起兵攻打司馬昭,也可以打著恢復曹魏權力、為曹魏皇帝曹髦報仇的旗號討伐司馬昭,對於蜀漢,鍾會可以出兵北伐司馬昭之機統一中原的旗號進行安撫,畢竟姜維是一心北伐,鍾會也可以利用姜維或者與姜維聯盟。

司馬昭的弱點在於他的權力是通過武力搶奪了曹魏的正統,如果鍾會能從這個方面下手,總能喚起一些曹魏舊臣的同情,同時司馬昭是弒殺了曹魏皇帝的,這事在封建社會是絕對的大逆不道,如果被鍾會利用,司馬昭也不好過。

鍾會在軍事上的謀略不亞於司馬昭,當時鄧艾已死,魏國方面能夠制衡鍾會的人並不多,即使是司馬昭,當時已處於人生晚年,是否有足夠的精力應對鍾會的謀反還真不一定。

再說了,蜀漢的地勢險要,鍾會又手握28萬軍隊,而司馬昭在長安的軍隊只有10萬人,再包括賈充率領一萬在漢中軍隊,在軍隊人數上,司馬昭都是處於劣勢的。

鍾會謀反如果沒有洩漏消息,又成功地控制了所有軍隊,那將是重新洗牌三國的機會,成為三國之中勢力第二大的政權,鍾會可以讓姜維為前鋒率領軍隊出戰司馬昭的前鋒,自已率領大軍在後方進攻,這會對司馬昭造成很大的危害,甚至都有可能擊敗司馬昭,奪取關中。

如果鍾會心夠狠,手段夠毒,未嘗不能擊敗司馬昭,畢竟鍾會也是一個有勇有謀的將帥,再加上實力足夠強大,有很大的可能性擊敗司馬昭。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鍾會造反即使消息不洩露,結果也不樂觀啊。

公元263年8月,司馬昭為了建立功勳,決定發起滅蜀之戰,並派鍾會為主,鄧艾、諸葛緒兩軍為輔,向蜀漢發起了大規模的攻勢。在此之前,魏國內部其實對於這一戰有信心的人不多,連鄧艾都表示反對,只有司馬昭的心腹鍾會極力支持。這也是司馬昭任命從來沒單獨領兵打過仗的鐘會為主將的原因。

不過讓所有人大跌眼鏡的是,魏國這次軍事行動非常成功,蜀漢一舉覆沒。而此次作戰能成功的最主要因素,是在鍾會被姜維擋在劍閣時,鄧艾冒險偷渡陰平,直撲成都,迫使劉禪投降。

這麼一來就造成了兩個後果,首先鄧艾成了滅蜀之戰的第一大功臣,鍾會對此頗為不服。其次就是姜維統帥的蜀軍主力實力尚存,4、5萬蜀軍野戰軍並未被殲滅,姜維為了找機會復興蜀漢,率軍向鍾會投降,並挑唆鍾會造反自立。

鍾會後來構陷鄧艾謀反,司馬昭下令把鄧艾下獄,押送洛陽。這麼一來鍾會就獨自掌握了18萬魏國遠征軍和數萬蜀軍,這甚至讓司馬昭都有些擔心。司馬昭的疑心讓鍾會終於起了反心,他召集護軍、郡守、牙門、騎督以上軍官開會,借郭太后的遺詔名義起兵反對司馬昭。

然而鍾會第一次領兵的弊端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他在軍中沒有足夠的威望,眾將不服。他雖然拘禁了眾將,又派自己親信去代領各軍,但是隨著他要誅殺眾將的消息傳出,各軍還是自行起兵,圍攻鍾會,鍾會和姜維死在亂軍之中。

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到,鍾會最大的問題是第一次領兵,在軍中根基太淺,雖然派遣親信去掌管各軍,但是沒有實際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不走漏消息,鍾會殺死了眾將,那麼軍心也會一片混亂,未必都會服從他的命令。即使勉強服從命令,一旦面對司馬昭統帥的魏軍,也恐怕要反水一大片。

魏軍軍心不穩,而蜀軍實際上在姜維統帥之下,姜維雖然勸鍾會造反,但是他的目的可不是扶持鍾會上位,而是想恢復蜀漢。這樣鍾會手下的兩大武力實際上都並不可靠,想造反基本沒有成功的可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