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

招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2020年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了加速我市建设总体步伐,推动现代化城市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提高居民居住环境,依据《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招商的方式,公开选择我市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方,现将招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有关问题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征收改造区域范围:四明南路以西、朝阳街以南、八仙南路以东及建设街以北的棚户区区域进行整体改造(具体四至范围位置以肇东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图为准)。该区域共分6个小区块,总占地面积约331700平方米,动迁户约2296户,动迁总面积约158191.83平方米。


【肇东|公告】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有关事宜的公告

征收范围

(四明南路以西、朝阳街以南、八仙南路以东及建设街以北的棚户区)

二、 改造安置方式

新建原址回迁改造。

三、 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如审核开发资质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报名资格;若出现多个投资方报名的情况,由市政府制定竞争性机制优选投资方。

四、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从2020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止,共计公示7天。


联系单位: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卢一铭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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