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明星的高額片酬的背後原來也有我們的身影

娛樂明星的天價片酬一直是大家熱議的話題,真可謂是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看法,可是什麼樣的標準才是合理的呢?

從有的媒體報道出楊穎的片酬高達8000萬,頓時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映,一部劇的片酬高達8000萬,這可是趕上一家差不多公司的流動資金了,而且這還是一部劇的片酬,一個明星一年要參加多少部電視劇,這個需要計算器來算一下了,小編的手指有些不夠。

娛樂明星的高額片酬的背後原來也有我們的身影

國家廣電總局在2018年的《限薪令》之後又發佈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這個通知可謂是在《限薪令》之後國家對於娛樂行業片酬的整治上採取的又一個強有力的措施。

在這個文件上明確提出了: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決遏制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不良傾向。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的嚴重危害,堅決摒棄以明星為賣點、靠明星博眼球的錯誤做法,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嚴格控制影視明星子女參與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各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結構化管理和宏觀調控,減少影視明星參與的娛樂遊戲、真人秀、歌唱類選拔等節目播出量,積極擴大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公益節目播出量,製作播出更多富有時代氣息、格調積極健康、具有文化內涵的原創節目。

就說白一點就是禁止進行明星炒作,從而抑制明星的流量,讓產品迴歸於依靠質量獲得大眾的認可,同樣也在減少企業因明星代言所花費的巨大開支,從而可以降低成本,降低市場價格,讓大眾最終受益,可是現在的我們所感受到的還是好的產品需要代言,只有一線明星的代言才可以獲得更大的知名度,才會有很好的銷售。這簡直就是陷入了一個惡性的循環。

我們不可否認某些娛樂明星獲得大眾的認可離不開他們在幕後的努力付出,獲得了大眾的喜歡,獲得了超高的人氣流量,在這個流量為金的時代,他們的身價自然水漲船高。逐漸的超出了我們的想象。

有人娛樂明星的付出和科學家、醫護人員、軍人、農民工來對比,誰付出的更多,誰更加辛苦,但是收入的差距卻如此巨大,我想說他們在社會的分工不同,他們之間沒有辦法去對比,我們沒有辦法從中選出誰對誰錯,因為娛樂明星的收入也是合法的啊(這裡可不包含哪些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的人哦)。不知小編的理解是否正確。

但是我們所有人靜下心來仔細的想一下,是不是明星的身價,是不是因為我們的原因造就了他們。

一個商場的開業慶典如果有聘請一個明星前來會帶來多大的人氣,有多少人是因為明星的到來而光顧這家商場。

商場需要知名度、需要存活,難道他聘請明星過來是錯誤的嗎?

明星的身價是因為聘請邀約他們的人多所以導致他們身價的上漲嗎?

在我們抵制娛樂明星的身價的時候,我們跟多的是反思我們自己,難道我們不知造成這種社會現象的其中一份子嗎?

希望娛樂明星的片酬更加的合理,透明,讓我們獲得更多的獲益!

如果你有不同的理解,歡迎留言,我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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