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某大学老师诈骗考生65万被判10年…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案获南康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利用其本人是赣州某大学的在职教师的身份于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通过以能够通过运作让其学生考取音乐学院为名,骗取学生家长60余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2020年4月23日南康区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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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14日,南康区公安局接到陈某莲报警称:在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24日期间,其被赣州某大学音乐老师吴某以帮她儿子报考音乐学院需要花钱打通关系为由诈骗了73万余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派精干警力展开案件调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信息研判,固定了吴某实施诈骗的主要证据。并于10月3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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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吴某原是陈某莲儿子的音乐培训老师

以能帮陈某莲儿子报考音乐学院打通关系为由

分多次向陈某莲索要“关系费”

谁知

吴某收钱后并无帮忙行为

反而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导致陈某莲儿子未能参加音乐学院的校考

且事后未将钱款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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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图:欺骗考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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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图:伪造高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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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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