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霸王合同”這是鬧哪般?請給網文一點希望!

最近,閱文集團動作頻繁,先是閱文五位創始人,俗稱“五帝”離職閱文。騰訊接管閱文,派遣程武入主,緊接著就被作家論壇“龍的天空”爆料,閱文在程武上任之後,迅速修改合同,新合同和舊合同對比,作者淪為碼字工具,淪為流水線工人,而且沒有五險一金,沒有人生保障!

小編作為一名寫手,也是十分關注此事,特意找來了閱文新合同看了一下,還真的發現了一些奇妙之處。

“槍手協議”作者淪為碼字工具

在協議中,有一條“創作中的協議作品不符合市場要求,甲方可自主暫停協議作品的發佈和報酬的支付,並且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經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中止或解除本協議......甲方自行委託第三方續寫協議作品直至完本,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續寫內容的任何費用,同時應由乙方獨自承擔引起糾紛的全部費用,且乙方應當退還從甲方得到的一切收益,並且按照收益的百分之百支付違約金

閱文“霸王合同”這是鬧哪般?請給網文一點希望!


這條合同極大的限制了作者的作者創造的自主性,一切都要符合市場要求?這是什麼條款?

優先權!文字作品!!

合同裡有一條,閱文集團有權行使優先權,內容我就不發了,合同中有一條優先權,閱文集團有權行使在簽約之後,一年內對於乙方創作的“文字作品”持有優先權,注意這裡是文作品,中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文字作品包括[以小說、詩歌、散文、論文等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文字作品除了這幾種類型外,還包括專著、商品說明書、專利說明書等作品。這些文章無論以手寫、打字、印刷、計算機終端屏幕顯示或其他形式存在,都受著作權法保護。]

嘖嘖嘖!看到這小編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意思是無論作者在哪個平臺寫,無論是不是小說,一旦要轉讓或者授權他人使用,都得先向閱文集團發一封告知信,也就是說閱文集團有優先選擇權!

而且,上面還漏了一點,如果一年內作者未創作作品,優先權也能夠在優先權失效,也就是一年之後的第一部作品中適用!!!如果未通知閱文,一旦被發現,甲方則要向閱文集團支付從第三方獲得的一切收益為違約金。

在這小編不禁想說一句,閱文臉真大啊!!整篇合同都是乙方應盡的義務,小編只看到了吃人二字!!

知乎限流!百度屏蔽!微博降溫!水軍開始發力!

在這個事件迅速發酵的同時,一些作者開始努力,維護自身的權利,但是八百萬作者也無法鬥過一個閱文集團,知乎在短短一分鐘之內迅速降溫。百度貼吧刪帖,作者根本無法發帖子。微博熱搜上了幾次就被撤了幾次!

作為一家互聯網巨頭公司,它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下作了!

維權之路怎麼走?55斷更節!一些身懷傲骨的作家,紛紛響應!

在龍空的論壇裡,閱文集團的所作所為,激起一片罵聲,作者紛紛要求閱文集團給一個說法,恰逢中國人大網有一條關於《著作權法的修正草案》意見徵集,網文作家們紛紛登陸網站提出修改建議,從根本上杜絕這種“

霸王合同

後來有的作家將五月五日呼籲斷更節,以此來對抗閱文集團。

一些身懷傲骨的作家紛紛響應,抵制閱文的霸王合同!

中原五白其中有神機、辰東、天蠶土豆、番茄夫妻發聲響應支持,小編作為一個後輩十分感激這些前輩的支持!

不僅是大神,一些作家紛紛以實際行動來響應。據我瞭解的,單單是一些起點熱銷榜的作家就有好幾位!其中有小編最近一直在追的《信息全知者》的作者魔性滄月,這些作家真的是有文人風骨!

但是,我們並不綁架作者,55斷更節全憑自願!那些試圖綁架作者的人,請停止!我們是維權,即使有一些人一時間未能夠醒悟,請給予他們多一點時間!!


閱文“霸王合同”這是鬧哪般?請給網文一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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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文“霸王合同”這是鬧哪般?請給網文一點希望!

但是有一些人,對於這些維權作者冷嘲熱諷,也請你閉上嘴巴!我們是為了反抗不公,為了百萬作家,你也在其中,而不是為了某人的一己私利!


引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送給各位維權者!

倘若一定要問我青年應當向怎樣的目標,那麼,我只可以說出我為別人設計的話,就是: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有敢來阻礙這三事者,無論是誰,我們都反抗他,撲滅他!可是還得附加幾句話以免誤解,就是:我之所謂生存,並不是苟活;所謂溫飽,並不是奢侈;所謂發展,也不是放縱。

請給閱文給網文一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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