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買保險買的是條款,不是買的保險公司

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是不是遇到過這樣的聲音?那麼購買保險的時候到底需不需要看公司呢,接下來賀老師會通過保險法律法規、公司性質及經營範圍和保險保障基金一一講解我們購買保險的時候只是看保險條款嗎?

法規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保險法》

第九十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保險法整部法律中只針對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做了強硬的限定,在最早的《保險法》上是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可以倒閉,如果現在還有人給您說這樣的話我的建議是迅速離開,因為他不是給你做保險風險規劃而且是給你做保險推銷。

第九十一條

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這一條告訴我們商業保險公司也是一家公司,也是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約束,這是《保險法》第五次修改後商業保險公司是可以破產的。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圖片來自網絡

名詞

人壽保險業務: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

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

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 第二章 設計與分類

第七條

人身保險分為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人壽保險是指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人壽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等。

定期壽險是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且保險期間為固定年限的人壽保險。

終身壽險是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且保險期間為終身的人壽保險。

兩全保險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又包含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被保人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或者包含有死亡給付條件的保險業務。

《健康管理辦法》第二條:健康險定義

本辦法所稱健康保險:

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本辦法所稱疾病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本辦法所稱醫療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

接受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支岀提供保障的保險。

本辦法所稱失能收入損失保險:是指以因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工作能力喪失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在定時期內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提供保障的保險

本辦法所稱護理保險:是指以因保險合同約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礙引發護理需要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的護理支岀提供保障的保險

人壽保險精算規定 人壽保險定義

人壽保險

是指以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分為年金保險(包括定期年金、終身年金)

非年金保險(包括定期死亡保險、終身死亡保險、兩全保險)。

將年金保險納入人壽保險範圍處理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5號

保險風險最低資本(壽險業務)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壽險業務,是指保險公司經營的以 人身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包括長期壽險(含年金保險)業務、長期健康險業務及長期意外險業務,

但不包括短期意外險、 短期健康險和短期壽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八條

法律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在法律規定與行政法規規定內容相沖突時,

法律效率更高

通過不同的法律法規及管理保費概述了什麼是人壽保險業務,以被保人死亡或者生產為給付條件的範指人壽保險業務,而在保險法裡沒有特別明確指出人壽保險業務只包含以死亡為給付條件,按照司法解釋可以將死亡或者生產為給付條件的納入人壽保險業務,但以疾病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業務納入到了健康保險業務範疇。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公司性質及經營範圍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第七條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三)外商投資企業。

保險行業規範用名如下:

XX人壽有限公司

XX再保險有限公司

XX人壽股份有限公司

XX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XX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XX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後綴名的保險公司就代表了不同業務板塊,這個也是在《保險法》第九十六天規定: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這裡的人身保險業務指XX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經營業務,財產保險業務指XX財險保險有限公司的經營業務。法律有所規定實際工商註冊時的經營範圍是否相同呢,我們通過實際工商總局查詢截圖查看。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圖片來自國家工商總局查詢截圖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圖片來自國家工商總局查詢截圖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圖片來自國家工商總局查詢截圖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圖片來自國家工商總局查詢截圖

通過法律和工商註冊經營範圍實際查詢得知不同類型的保險公司其經營範圍也做了嚴重的區分,這也就為什麼不同類型的保險公司不可以做相同類型的保險業務,但財產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在法律允許範圍可以從事健康保險或者年金保險業務。

財險保險公司的業務範疇主要集中在無生命體徵的標的業務,如車險、房屋險、建工險、災害險、養殖種植類的保險業務。

健康保險公司的業務範疇主要集中在與國家或者地方政府配套的健康類保險業務,如果醫療保險中大病補充保險、企事業單位工會補充保險、職工補充保險等。

養老保險公司的業務範疇主要集中在企業年金、受託投保人管理資金業務。

國家監管及行業應急處理

《保險法》

第六十九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十條

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

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

保險保障基金分為財產保險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壽保險公司保障基金。

財產保險公司保障基金由財產保險公司、綜合再保險公司和財產再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人壽保險公司保障基金由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人壽再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第四章 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非壽險保單)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前款所稱保單持有人的損失,是指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與其從清算財產中獲得的清償金額之間的差額。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四章 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人壽險保單)

第二十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

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必須依法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中國保監會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收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四章 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政策性保單)

第二十五條

下列業務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範圍,不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一)保險公司承保的境外直接保險業務;

(二)保險公司的再保險分入業務;

(三)由國務院確定的國家財政承擔最終風險的政策性保險業務;

(四)保險公司從事的企業年金受託人、賬戶管理人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

(五)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認定的其他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救助範圍的業務。

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股東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負有直接責任的,對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該保險公司持有的保單利益、該股東在該保險公司持有的財產損失保險的保單利益,保險保障基金不予救助。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若保險公司依法申請破產

健康險、意外險保單按照現金價值解約,

由無法清償部分由保險保障基金支持,損失5萬元以下的,

保險保障基金全額救助5萬元以上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90%救助

結束語

別再輕信:買保險買的是條款不是保險公司,買保險如果忽視保險出品的保險公司那就要鼓足天大的勇氣去接受它可能帶來不利後果。

大多數投保人和保險從業人員都會粗暴的引導保費對比上去了,而忽略了保險本生的保障功能。

我們中國有一個古語:丟了西瓜撿了芝麻,得不償失。

因為非人壽保險業務是有現金價退保的風險,這是法律法規約定的。

在這裡我們不得不用一句話:我們購買保險的初心是什麼?是為了買一份保險告知自己有保險不管這份保險最後是什麼結果;還是為了未來我們一旦發生無法承擔的後果有人與我們共同承擔度過難關!

這也為什麼壽險公司出的重大疾病保險和年金保險90%是帶有壽險【身故】責任賠付,健康保險和財險保險公司出品的保險基本不帶壽險【身故】這是法律法規規定不在經營範圍內。

保險合同

是最誠信契約合同,是相對最最安全的產品。

保險公司

通過以上法律法規和監管辦法得出一個結論,保險公司不一定安全,經營有人壽險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現對安全,雖然有破產的風險存在,不過人壽保單是必須由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管,保單利益(合同條款)理論不受影響,但原保單公司給予的其他利益失效。

購買中長期保險首選應該放在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就是XX人壽保險公司為主,短期臨時類型的保險可以放在財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公司,這也就是由於經營範圍限制了無法經營人壽保險業務,這類保險公司的健康意外保險相比壽險公司更具有市場親民,這也是由費差和死差帶來了紅利。

買保險是一個很慎重的一件事情,也是關乎一個家庭今後幸福生活。保險買好了是錦上添花,買錯誤了哪就是杯水車薪甚至出現保單毒瘤得不償失。

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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