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由國家來制定一批各個行業的“制式合同”。同時把保險公司拉進來,投保?

星神主


把保險公司加入進來的好處就是,資本和民眾有利益衝突時可以儘量避免直接衝突,而是尋求保險公司的賠償。 而國家需要的就是做好“制式合同”、看住保險公司,這樣國家的管理成本會降低很多,就像頻發的交通事故衝突一樣。 交強險就有很好的作用。


星神主


個人感覺,你的想法非常好。

大家都知道,各個行業情況不一樣,合同版本也都不相同;即使是同行業,每個地方或者不同公司的合同版本也不一樣。

而對於普通百姓來說,瞭解法律的或者精通合同法的人,那時少之又少。所以每次面臨買車或者買房或者購買保險時,都因為對方一句話“這是公司合同,不能更改,大家都是這麼籤的”,這讓普通百姓很是為難。

所以,個人很贊同你的想法,由政府相關專業機構出面,對各行各業的合同加以規範化,以國家制定的合同為藍本,對於各地區有不同行情的進行合同補充條款,並且此條款必須上報相關政府機關進行審核、備案。也就是說,政府藍本合同為主,補充協議為輔,並且必須通過政府相關單位的審核。

為了規避某些風險,為了保護簽訂合同的雙方,可以將保險業務加入合同。可以避免事故或者災難發生時合同簽訂者無法承擔其風險;可以讓合同簽訂者安心,事故發生時可以全心全意處理事故,避免謊報瞞報甚至走上無法犯罪的道路。

對於政府機關出具的合同,有政府的同意和備案,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政府是值得信任的,有政府的規範,合同簽訂的雙方都會更加的有信任度。

比如說我們現在的建築施工合同,因為此合同一般金額較大,國家已經出具了相關合同藍本,並且簽訂的合同也必須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存檔,如果發生任何合同爭議,都以備案合同為準。當然,合同藍本有了,但是執行力度還有所欠缺,對於合同裡面的內容更改,政府也很少介入,只要雙方同意,以後不發生糾紛,政府就不會介入。只有發生了合同糾紛,政府相關機構才會去查備案合同是否合法,該有誰承擔責任。

所以,個人很贊同你的想法,這樣更方便普通百姓少受合同的欺騙。


煮酒輓歌


各行各業不同,各公司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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