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受賄罪在實務裁判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我們根據《刑事審判參考》一書作了簡略整理和分析,力求凸顯裁判規則,為實務操作提供參考。
目錄
貪汙罪裁判要旨1-25
賄罪裁判要旨(總則部分)26-43
受賄罪裁判要旨(主體認定)44-53
受賄罪裁判要旨(行為認定)54-74
受賄罪裁判要旨(數額認定)75-79
特定關係人及既遂未遂(80-81)
1、國有公司負責人口頭提名、非國有公司聘任管理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裁判要旨:代表國有公司在非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或受國有公司委派到非國有公司從事組織、領導、管理等工作的人員應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案例索引:第446號:顧榮忠挪用公款、貪汙案
2、經國家機關黨委研究決定任命,應認定為國家機關委派
裁判要旨:黨管幹部是我國現行幹部制度的基本原則,雖然形式上由事業單位行文任命,但實質上系受黨委委派,應認定為受國家機關委派在非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
案例索引:第275號:胡啟能貪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