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兼顾法理情理 积极化解矛盾

旬邑法院将调解程序关口前移,将诉前调解作为调解的最佳时间,准确抓住诉前双方矛盾未激化、及时履行率最高的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化解双方矛盾,解决当事人纠纷。

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旬邑县某门店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该公司装修门店,后该公司在蒲某、焦某处挂账购买装修材料,装修合同履行完毕后,未及时向蒲某、焦某给付材料款等款项,经蒲某、焦某多次讨要,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两人无奈诉至法院。旬邑法院民事审判庭接到此案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准确定位矛盾焦点,办案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对当事人作出详细解释说明,将法理与情理有机统一,注重以道理说服人、以法理教育人、以情理打动人,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后,该公司将材料款等款项及时给付,蒲某、焦某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矛盾就此化解,实现了案件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此外,对于当事人矛盾较大,调解无法进行的情况,立即将案件转入审判程序,此举极大的缩减了审判时间。同时,通过诉前调解,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资源的最大效能,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旬邑法院 王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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