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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汽車駕駛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範圍
汽車駕駛員2名,主要負責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公務車輛駕駛。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
3.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遵紀守法,三年內無重大責任事故及不良駕駛記錄。
5.取得準駕車型B1及以上駕駛資格,具有六年及以上駕齡。
6.高中及以上學歷。
7.年齡應在25週歲至38週歲之間。
8.愛惜車輛,具備一定車輛維修和保養技術。
具有南寧市戶籍及復退軍人、中共黨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有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記錄,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
4.有吸毒、酗酒行為記錄的,有傳染性疾病、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其他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駕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0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招聘步驟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技能測試、政審、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步驟進行。
(一)報名所需材料和報名方式
1.報名所需材料
(1)《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服務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駕駛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
(2)本人近期免冠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等複印件各1份(原件需帶至現場審核)。
2.報名方式
採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在2020年11月8日前,到南寧市錦春路3號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辦公樓附樓204號辦公室提交報名材料。
聯繫人:趙國棟 梁海玲
聯繫電話:0771-5338392
(二)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將在收到報名材料後立即對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當場接收報名材料,視為報名成功。
(三)面試及技能測試
1.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認知、儀表禮儀、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擬定於2020年11月10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後當場宣佈成績。
2.技能測試
在面試當天下午進行,採取上路駕駛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行車禮儀、駕駛技能、安全意識、處理突發狀況及應急應變能力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分。
(四)政審
面試和技能測試結束後,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政審和體檢人員名單。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察政治品質、社會表現、就職動機等情況,並對招聘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時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村(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
(五)體檢
政審結束後,根據政審情況,確定體檢人員名單並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因政審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總成績排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選,在廣西紀檢監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並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工資待遇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批准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批准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其崗位職責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2.工資待遇:工資待遇參照自治區本級財政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