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逃票“小”恶可不小 结果会让逃票者悔不当初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 刘洋)

网上搜索“火车票”或者“高铁”,你会看到诸如“高铁逃票技巧”“高铁怎么逃票”和“高铁逃票攻略”等经验之谈。显然,大部分人都认为高铁逃票只是贪图小便宜的讨巧行为,无伤大雅。

尤其是每到一年一度的“春运会”期间,“参赛者”们无不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尾随他人进出站、站台票上车、买短程乘长程、买进站出站两头票,等等。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个人信用体系的启用,对于高铁逃票,小到补票和罚款,大到刑事拘留和列入失信名单,每一项都会让你悔不当初。

高铁逃票“小”恶可不小 结果会让逃票者悔不当初

陕西汉中高铁站曾出现过一名女子欲硬闯闸机,民警询问并调查,发现她曾有数次“买短乘长”行为,且在民警执法期间大吵大闹,最终该女子被要求补交之前票款,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在北京工作的张某因长期乘坐京津城际列车往返于天津和北京间,为贪图小利,他通过买短乘长、退成人票冒用儿童票的方式,恶意逃票400余次,因此因涉嫌诈骗铁路票款被天津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被纳入铁路征信系统并限乘火车180天。

“高铁逃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小小的一张高铁车票,是乘客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书面“合同”,乘客选择高铁出行,付费购买服务,铁路运输企业保障旅客安全、准点到达,这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铁路运输合同应有之义。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逃票乘客以未付价款,或者付出低于实际乘坐里程对应价款的方式乘坐铁路运输交通工具,已实际享受了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服务,形成了事实上的铁路运输合同关系,而其未付或少付票款行为,已构成违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最高面临10日行政拘留

如果逃票行为扰乱了火车或车站秩序,还应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责任。

千万避免以下行为

如果乘客有以下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后者将面对禁乘高铁180天的处罚:

1.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2.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吸烟

3. 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4.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5.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6. 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高铁逃票“小”恶可不小 结果会让逃票者悔不当初

不贪小便宜,不以恶小而为之,更何况小恶不小,后果还很严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在享有合法权益和社会发展利好的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做到文明乘车,一起营造良好、健康的出行环境。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