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東營積極推進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試點工作

近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東營銀保監分局聯合轉發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質量保證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試點工作,這在我市尚屬首次。

推行建設工程保險制度,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完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築工程質量品質,推動建築業改革發展。承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保險、銀行保函任一形式作為工程質量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限制使用。保險合同生效後,承包人在建設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內不履行缺陷維修義務的,由保險機構承擔保證責任。保險機構在承擔保證責任時,應當充分保障發包人的合法權益,在收到發包人按要求提供的書面索賠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後,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承保的保險機構應當熟悉工程建設領域情況,具備工程建設履約保證保險、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業務業績,並可根據建築企業信用狀況和工程質量狀況等對其實施差別化費率。

《意見》指出,試行期限2年。各有關單位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願投保”的原則,積極引導建築企業採用工程質量保證保險代替現金保證工作,及時查處試點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並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模式。

(特約記者 李炳忠 通訊員 蓋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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