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一次性通報95家建企,原因是同一個:申報資質過程中,業績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其中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有42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有48家!那麼在辦理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業績?接下來和河南瀚泓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從而來提高資質升級的通過率。

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一起來看看吧

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規定:

1、單位工程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能作為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業績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業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業績考核。

注:《建築法》第二條寫明,配套工程是指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3、超過時限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18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後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4、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注: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範圍。

5、項目負責人不規範執業

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註冊建造師、不具備註冊建造師資格、超越註冊建造師執業範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7、群體建築(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築面積業績考核。

8、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不作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跨度業績考核。

9、企業因負有工程質量、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被降級、吊銷資質,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10、工程業績弄虛作假申報資質被通報批評或撤銷資質的,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一起來看看吧

以上就是河南瀚泓資質代辦小編為您就資質升級中常出現的業績方面的問題作一簡介,如您還有疑問歡迎諮詢我們,資質無論是三升二還是二升一,我們都能幫您解決,選擇我們,選擇放心!

資質升級中哪些業績不能認定為有效?一起來看看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