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为什么要对太子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关驼铃


先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白话就是我们汉家本来就有自己的制度,历来都是"王""霸"兼用,怎么能只用仁德呢?"霸"道即法家学说,"王"道即儒家学说。要知道汉宣帝为什么对太子说这句话,就得了解一下当时的大环境。

当时西汉王朝虽然表面上“独尊儒术”,但其实治国原则是“外儒内法”,“霸王道杂之”。而太子自幼长于深宫妇人之手,熟读四书五经,“柔仁好儒”。太子见自家父皇“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因而建言日:“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这时政治经验丰富的汉宣帝已经意识到,如果“纯任德教”的太子即位,必将导致西汉王朝的衰败。因此才会严厉的说出这句话。

这就是前因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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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这句话出自《汉书-元帝纪》,是汉宣帝为了教训太子“柔仁好儒”之百弊说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汉家有自家的制度,历来就是“王”、“霸”兼用,礼法并重的,怎么可以只用德教呢?

而这次争论的起因是因为错杀里达成杨恽、盖宽饶,太子认为汉宣帝“持刑太深”。而汉代“霸王道杂之”的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呢?“霸道”是法家思想,而法家与道家又关系密切,在汉初时,就以黄老“无为”的思想治国。但是在汉武帝的时候,为了适合当时形势的需要,接受了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但是汉武帝还是非常重视以法家思想治国。

一方面继承了法家激进的改革思想,另一反面,汉武帝还增订法律,继承先秦法家的“法不阿贵”,严厉执法的精神,任用酷吏,以严峻的刑法治国。汉武帝还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糅杂结合起来加以运用,选用既懂法家思想又通儒术的士人当官,并且将严刑与赦免共同使用,达到恩威并重的效果。所以后来的汉宣帝吧这种“霸王道杂之”当成了汉家应该一直坚持下去的治国思想。

汉宣帝很好的继承了汉武帝传下去的这种治国思想,但是他不允许“纯任德教”取代“霸王道杂之”的制度。儒家认为:“西周以德治、仁义、王道治国,制定政策符合民众的利益与愿望,民众心悦诚服,上下融洽,长治久安,;而秦朝以法令刑罚、霸道治国,民众怨叛,短命而亡。”但是要搞清楚的是,国家出现之时就不能没有法令刑罚,而贾谊、董仲舒提倡的也是治国应当以德教为主,以刑罚为辅的思想。

而太子所说的确实“纯任德教”,意思就是一种纯粹以德治与道德教化的治国理念,完全反对刑法治国,这是违背常理的幼稚幻想。



西域鹰眼


汉宣帝对太子刘奭所说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说的是:用儒家的仁政礼教之说佈于外,而以法家的刑名法术之学藏于内,实行外示儒术内行法典的国家治理方案。对于霸道和王道,孟子曾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霸道是以法治国,崇尚的是权术和势力,霸道的政治理念和方法,就是以刑法惩奸罚恶,维护社会治安。王道是以德治国,崇尚仁义和礼制。王道的政治思想和措施,就是以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以道德维持社会秩序。

刘询对太子说的话,是争对太子刘奭认为宣帝治国“重用刑法”,建议父皇“宜用儒生”,宣帝听后,怒形于色,从而发现太子性格懦弱,偏好儒生,不善用人,担忧刘奭不能继承重任,将会败坏汉室,宣帝有意更换太子,但又不愿背弃自己己故的患难之妻、刘奭的生母许皇后,所以一面叹息“乱我家者必太子也”,一面还是把帝位传给了刘奭,果然,知子莫若父,也不出宣帝所料,在元帝刘奭统治时期,西汉王朝开始了走下坡路。

宣帝临终之际,托付三名大臣辅佐朝政,一是外戚史高,另外两位是元帝的师傅肖望之和周堪。可元帝即位不久,就宠信出身于世代书香门第的宦官石显,石显是一个饱览宦海沉浮和官场事故的钻营老手,他口蜜腹剑,头脑狡黠,内心歹毒,利用心计和元帝的宠信,拉帮结派引起了朝廷奸佞势力与正直势力的明争暗斗,又靠施展阴谋诡计,结果使得两位顾命大臣及恩师,一个(肖望之)服毒自尽,一个(周堪)气愤而终。正直派失败后,石显开始专权把持朝政,以致朝纲不振,吏治败坏,贪官暴敛,酷吏横行,导致地方治安混乱,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而且,元帝皇权旁落,中央集权受到削弱,社会危机日益加深,豪强大地主兼并土地之风日益盛行,统治阶级日趋腐朽没落,又由于汉元帝过于放纵外戚、宦官,最终导致西汉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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