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事故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事故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事故备案

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企业和职工异地办事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事故备案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0〕99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县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参保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的 72小时内(重伤、死亡和特大事故在24小时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二、如参保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申报工伤待遇时,需书面说明未能及时上报的原因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后方予受理。

三、参保单位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模块内的“工伤事故备案”服务事项中,下载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完成工伤事故备案申报。也可电话联系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线下办理。

联 系 人:马永升

联系电话:0937-8329190

13639370564

阿克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编 辑:陈 洁

责任编辑:阿娜尔

总 监:肖吉忠

来源:阿克塞县融媒体中心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