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刑事訴訟主導責任 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速裁程序適用

灤南檢察|強化刑事訴訟主導責任 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速裁程序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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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灤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7起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案件集中開庭審理,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曹景濤代表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灤南縣人民法院採納了縣人民檢察院的全部精準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7起認罪認罰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審理用時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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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在引導偵查機關集中移送的基礎上,案件承辦人曹景濤詳細審查案卷材料,十日內完成告知、提訊,協調司法行政機關五日內完成對犯罪嫌疑人的非監禁刑的社會調查評估,在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告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由犯罪嫌疑人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縣人民法院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並採納了檢察機關的精準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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灤南縣人民檢察院主動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高質量落實,僅2020年3-4月,已分兩批集中公訴了16起依法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案件,大大提高了辦案質效,促進了社會矛盾化解、減少了社會戾氣,為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優質檢察產品、貢獻檢察力量。

來源:灤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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