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适用

滦南检察|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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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4月28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起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集中开庭审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滦南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县人民检察院的全部精准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7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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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在引导侦查机关集中移送的基础上,案件承办人曹景涛详细审查案卷材料,十日内完成告知、提讯,协调司法行政机关五日内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非监禁刑的社会调查评估,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县人民法院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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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落实,仅2020年3-4月,已分两批集中公诉了16起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减少了社会戾气,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检察产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滦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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