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购房但产权证如仅载明一方,财产是个人财产吗?

日常生活中,常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房子所有权能否就认定为产权证上登记的的个人所有呢?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法律的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则应归属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如为婚后购买,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事前约定房子就归某一方。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也就是说,虽然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其没有完全的处分权,法律要求经过另一方夫或妻的同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