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疫苗的背後,是商業鏈的壟斷與腐敗

假疫苗的背後,是商業鏈的壟斷與腐敗

整個雙休日,是獸爺一篇《疫苗之王》瘋狂傳播,幾乎在朋友圈霸圈。

但實際上這篇文章是由一些公開資料整合分析來的,並沒有實錘證據。獸爺運用了分析大法,將長生生物的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這兩次質量問題,結合江蘇延申當年的特大疫苗造假案,將注意力轉移到控制中國疫苗產業的三個自然人身上。他們通過低價收購國企,繼而擴張,然而推動上市獲得鉅額財富,然而上市了也不收手,長生生物繼續作假,一幅為富不仁的奸商嘴臉躍然紙上。

這樣的邏輯推理實際是有問題的,但民眾的想象力也是無限的。在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之後,大家的信心防線已經被實質性摧毀,民眾再無法相信一個善良的世界,而是以“人性本惡”來推導一切。疫苗事件再襲,關乎每個人,尤其是孩童的生命,誰能不恐慌害怕呢?

從目前披露的材料看,長生生物大概率是生產端記錄造假,運用大容量容器進行發酵,以降低成本,同時也造成了藥效的部分下降,專業名稱為“效價指標不合格”。這種造假方式也和之前江蘇延申、河北福爾的造假方式同出一轍。

中國疫苗的監管可謂非常嚴格,但同樣方式的造假依然層出不窮,為什麼呢?

這和疫苗產業的商業銷售鏈條有關。

中國從1978年實行兒童計劃免疫,將疫苗分為一類和二類。對於一類疫苗,實際上實行的政府支付的採購方式,國家統一免費分配發放;對於二類疫苗,採取民眾自費的方式。但是,無論是政府採購,還是民眾自費,都很難繞過防疫體系,即現在更名後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這個體系是至上而下全覆蓋的。

對於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民營公司來說,最佳的運作路徑是:以低價投標一類疫苗,中標後獲取進入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資格和白名單,然後通過銷售公關策略,讓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銷售更高價、利潤更高的二類疫苗,從而獲利

本次長生生物出問題的百白破疫苗屬於一類疫苗,狂犬病疫苗屬於二類疫苗。長生生物一類和二類疫苗的生產量約各佔50%,但主要的銷售收入和利潤卻來自二類疫苗。長生生物同樣擁有5.83億、人均2300萬的銷售費用,費用明細沒有披露,但理論上這部分費用也應該來自二類疫苗。

長生二類疫苗中的狂犬疫苗價高質劣,又貴又需要多打一針,但卻賣的卻挺好,比價低質好的銷售好多了。

居民有選擇和辨別力,想選擇價低質優的疫苗產品,但是疾控體系內的接種點卻只有價高質劣的單一選項,只能被動接受。

這是最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通過壟斷渠道,出售最差、最貴、利潤最高的產品,是獲取利潤最快的方式,且渠道和生產方雙方都可以同時獲利。

這和我去家門口的藥店買藥,賣藥都會推薦給我那些藥價昂貴,但實際沒什麼作用的中成藥一個道理,因為這些藥的利潤最高。至於這些藥治不治我的病,藥店老闆不關心,他只關心他能否賺錢。

同樣,長生生物的老闆在有了壟斷銷售端的支撐之後,就敢在生產端做文章:質量稍微下降一些,只要不搞死人,就可能多一些利潤。況且,老闆還有遠大抱負:長春8億投資的四期廠房、連雲港20億投資的面對海外出口的工廠都在建設之中,這都需要錢。遠大的理想和抱負,需要現在的現實來點小妥協。

2016年,山東出現了5.7億元的非法疫苗大案,就是基於上述原因,在二類疫苗的流通環節出問題的案子。這個案子大到什麼程度呢?這個案子出現後,國務院立刻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把制度修改了。截至到2018年3月,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到2016年1月與“山東疫苗案”有關的刑事判決書91份;涉及18個省份,共137人各因非法經營、濫用職權、毀滅偽造證據、貪汙、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等5項罪名獲刑,其中涉及國家公職人員64人。

山東非法疫苗案同時深遠影響了中國的醫藥流通產業,在該案之後,國家八部委下發通知,實行醫藥產業的“兩票制”,即藥品從藥廠賣到一級經銷商開一次發票,經銷商賣到醫院再開一次發票,減少壓縮藥品流通環節。

山東非法疫苗案使得2000多家疫苗流通企業一夜之間消失,但卻沒有根除疾控體系的壟斷。剷草未除根,在流通力量消失之後,生產企業就可以直接和疾控體系勾搭了,在以前由流通企業完成的腐敗任務,現在必須扛在生產企業的肩上了。

所以,長生生物去年5.83億的銷售費用的去向必須徹查。

無數事實已經證明,壟斷必然滋生腐敗。疾控體系至上而下的全覆蓋體系很重要,關乎每位公民的健康。但這樣的體系不該任由二類疫苗去產生利潤,尤其不該產生壟斷的利潤。

在服務民眾公益和賺取壟斷利潤之間,應該是單選項,不相容。

放開二類疫苗市場,公開、透明,由全民監督,並實行嚴格的懲罰機制,應是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經此事件,我們要相信未來之改變,越來越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