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文:老張在路上

前些年,地方政府部門各省、市、甚至縣一級和一些大的的企業單位都在北京設立地方駐京辦事處,因過於泛瀾,後來還專門裁撤清理駐京辦。

其實,駐京辦這樣的設置,古已有之,不過在古代一般只有省一級單位才有設立駐京機構的資格。漢代稱“邸”,唐宋時稱“進奏院”。

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就在進奏院裡,發生了一件大事,史稱“奏邸之獄”,也稱“進奏院獄”。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01

在電視劇《清平樂》中,開頭某集曹丹姝和閨閣姐妹聊天,談起未來夫婿,有人用蘇子美來取笑其中一位姓杜的女子。

蘇子美正式出場,是他和韓琦下朝時的那個場景。蘇子美本來是堅決反對仁宗在苗氏生產之前給其升位份為昭儀,而仁宗卻偏偏讓蘇子美寫冊書,韓琦為此還調侃了蘇子美:“你不就等著我說一句,官家趕著要,又只給半日時間,歐陽永叔不在,論文采風流,文思敏捷,還是要指著你啊。”

電視劇到了第四十多集時,演繹了“奏邸之獄”事件。這次事件的主角正是蘇舜欽。

電視劇中借韓琦之口說蘇子美是“文采風流,文思敏捷”。歷史上真實的蘇子美無愧於這八個字的評價,而且往往還加上“狀貌魁偉”四個字。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蘇舜欽(字子美)生於汴京(今河南開封)一個官宦之家。

蘇舜欽的爺爺名叫蘇易簡,字太簡,四川梓州銅山(今四川中江)人。太平興國五年(980),舉進士,初為將作監丞,後任升州通判,又遷左贊善大夫。淳化二年(991年)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充承旨(為皇帝擬聖批)。賈黃中、宋白、李至、呂蒙正、蘇易簡,同時拜翰林學士,扈蒙雲:“五鳳齊飛入翰林。”

不久,蘇易簡知審官院,改知審刑院,掌吏部選,遷給事中,參知政事。當上副相時,蘇易簡年方35歲。

蘇易簡性好嗜酒,太宗多次勸誡,並草書《誡酒》、《勸酒》二詩,令其在母親面前朗讀。

至道三年(997年)蘇易簡因飲酒過度去世,時年39歲,贈禮部尚書。

蘇易簡死後,“三子,曰宿、曰壽、曰耆,大中祥符間,皆祿之以官雲。”

蘇舜欽的父親名叫蘇耆,字國老,是蘇易簡的小兒子,宋真宗時宰相王旦的女婿。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以父蔭為宣節校尉。逾年,授秘書省正字。真宗時改奉禮郎。既冠,舉進士,後一年賜及第,知烏程縣。改知開封縣,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西轉運使,移使河東、兩河、陝西。仁宗景佑二(1035年)年病逝,享年4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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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耆的父親蘇易簡、兒子蘇舜欽、蘇舜元被後世稱為“中江三蘇”,又稱“銅山三蘇”,因為此三蘇的祖籍地是梓州銅山,又稱“北三蘇”,主要區別於“眉山三蘇”蘇洵、蘇軾、蘇轍父子三人。

蘇舜欽雖然家世顯赫, 22歲時以父蔭補太廟齋郎,但蘇舜欽和別的官二代三代不一樣,他並不是靠祖蔭獲得聲名和地位的。

蘇舜欽成名早,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21歲的蘇舜欽就與穆修、尹洙、歐陽修等人交遊。他不受當時浮豔文風的束縛,與穆修等致力於古文和詩歌的寫作,在詩文革新方面,對同時的許多作家有過積極影響。歐陽修《蘇學士文集序》說“子美之齒少於予,而予學古文反在其後”,高度推崇他在詩文革新運動中的先行地位。

蘇舜欽為人豪放不受約束,喜歡飲酒。元·陸友仁《研北雜誌》記載了蘇舜欽一個有名的故事:他在岳父杜衍的家裡時,每天黃昏的時候讀書,並邊讀邊飲酒,動輒一斗。岳父對此深感疑惑,就派人去偷偷觀察他。當時他在讀《漢書·張良傳》,當他讀到張良與刺客行刺秦始皇拋出的大鐵椎只砸在秦始皇的隨從車上時,他拍案嘆息道:“真可惜呀!沒有打中。”於是滿滿喝了一大杯酒。又讀到張良說:“自從我在下邳起義後,與皇上在陳留相遇,這是天意讓我遇見陛下呀。”他又拍案嘆道:“君臣相遇,如此艱難!”又喝下一大杯酒。杜衍聽派去探看的下人彙報後,,大笑說:“有這樣的下酒物,一斗不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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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衍)

蘇舜欽以書為下酒物,其豪放直率可愛的風采由此可見一斑。

蘇舜欽從加入大宋朝文官隊伍開始,就表現出強烈的責任和擔當意識,他22歲時上《投匭疏》、《火疏》,論四制十一科取士之弊,反對重建玉清昭應宮。在上奏的文中說:“烈士不避鈇鉞而進諫,明君不諱過失而納忠,是以懷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無至腹誹。然言之難不如容之難,容之難不如行之難,有言之必容之行之,則三代之主也,幸陛下留聽焉。”

蘇舜欽以父蔭補太廟齋郎後,曾被調任滎陽縣尉,幹了一段時間,可能覺得小小一個縣尉無法實現自己的理想,“非所好也,已而鎖其廳去”。蘇舜欽是抱著極強的入世願望走向大宋政壇的。

景祐元年(1034),宋仁宗趙禎親政後的第二年,蘇舜欽考中進士,此後數年,蘇舜欽到地方任職,歷任蒙城(今屬安徽)、長垣(今屬河南)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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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任職結束後,蘇舜欽遷大理評事,監在京店宅務。

大理寺,是九寺之一,掌刑獄案件審理。評事是官名,職責是判案。《後漢書·百官志》本注曰:“掌平決詔獄”。從這裡可以知道,蘇舜欽回到京城做了大理寺法官,審判犯人。

蘇舜欽另一個職務是監在京店宅務,這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官位。

宋代店宅務,又叫樓店務,是國家行政機關之一,北宋到南宋,州縣一級的城市差不多都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樓店務。負責管理和維修國有房產,並向租住公房的人收取租金。

樓店務,宋開國就有。宋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76) 改為左右廂店宅務,其中左廂店宅務負責管理東城的國有房產,右廂店宅務負責管理西城的國有房產。端拱二年(989) 改邸店宅務,真宗鹹平元年(998)改都大店宅務,大中祥符六年(1013)複稱左右廂店宅務。掌官屬邸店,計值出租及營選修繕之事。設監官三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內侍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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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可以看出,蘇舜欽除了是法官外,還當了京城的“房管局長或副局長”。

康定年間(1040年2月到1041年11月)中,河東地震,蘇舜欽上《詣匭通疏》,要求革去時弊,並彈劾當時的宰臣王隨、石中立等,曰:

“天人之應,古今之鑑,大可恐懼。豈王者安於逸豫、信任近臣而不省政事乎?廟堂之上,有非才苟祿、竊弄威福而侵上事者乎?又豈施設之政有不便民者乎?深宮之中,有陰教不謹以媚道進者乎?西北羌夷有背盟犯順之心乎?臣從遠方來,不知近事,心疑而口不敢道也。所怪者,朝廷見此大異,不修闕政,以厭天戒、安民心,默然不恤,如無事之時。諫官、御史不聞進牘鋪白災害之端,以開上心。然民情洶洶,聚首橫議,鹹有憂悸之色。

臣以世受君祿,身齒國命,涵濡惠澤,以長此軀,目睹心思,驚怛流汗,欲盡吐肝膽,以拜封奏。又見范仲淹以剛直忤奸臣,言不用而身竄謫,降詔天下,不許越職言事。臣不避權右,必恐橫罹中傷,無補於國,因自悲嗟,不知所措。”

在此次上疏中,蘇舜欽提出兩條治國之道:“臣竊見綱紀隳敗,政化闕失,其事甚眾,不可概舉,謹條大者二事以聞。”“一曰正心。”“ 其二曰擇賢。”

在其二擇賢一節裡,蘇舜欽直言:“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於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須盡擇,在擇一二輔臣及御史、諫官而已。陛下用人尚未慎擇。”

蘇舜欽斥責首相王隨及石中立:“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隨虛庸邪諂,非輔相之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石中立頃在朝行,以詼諧自任,士人或有宴集,必置席間,聽其語言,以資笑噱。今處之近輔,不聞嘉謀,物望甚輕,人情所忽,使災害屢降而朝廷不尊,蓋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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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元1043年,慶曆三年,這一年,宋仁宗趙禎當皇帝已經21年,親政也已經11年。從寶元二年(1039年)宋仁宗下詔削去元昊官爵,並懸賞捉拿到此時,宋夏之間進行了三年的戰爭告一段落,西夏與宋開始正式和談。

和西夏戰事稍緩,宋仁宗下詔駐防陝西涇州的樞密直學士、右諫義大夫、陝西帥臣范仲淹回京,授樞密副使,又擢拔歐陽修、餘靖、王素和蔡襄為諫官(俗稱“四諫”)。八月,仁宗罷免副宰相王舉正,再拜范仲淹為參知政事,范仲淹成了副相,時年55歲。

天章閣是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下令營建,以奉真宗御集御書,並繪有太祖、太宗御容。宋仁宗繼位後,天章閣又加繪真宗御容,等於是宋仁宗書房。宋仁宗在天章閣接見大臣,向大臣問御邊大略、軍政要事,成為對大臣們最高規格的待遇。

慶曆三年九月三日,宋仁宗為支持范仲淹、杜衍、韓琦、富弼等推行新政,特“開天章閣,召對賜坐,給筆札使疏於前。”宋仁宗在天章閣給範、富等人筆札,責令他們條奏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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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隨即上《答手詔條陳十事》札子,提出了十項改革主張:明黜陟(嚴明官吏升降)、抑僥倖(限制官僚濫進)、精貢舉(嚴密科舉取士)、擇長官(慎選地方長官)、均公田(按等級給官員一定數量的職田)、厚農桑(重視農業生產)、減徭役、修武備(整治軍備)、覃恩信(賞罰分明、恩威並施)、重命令(嚴肅對待和慎重發布朝廷號令)。

北宋歷史上轟轟烈烈的“慶曆新政”在宋仁宗的允准下,在范仲淹主持的頂層設計中開始了。

蘇舜欽這年35歲,身兼大理寺法官和京城“房管局主官”之一。蘇舜欽家世顯赫,他自己也有志於時,自入仕後在仁宗朝政壇上確實也是一個鋒芒畢露的人物。

然而從上面蘇舜欽的履歷來看,他雖然做過兩次知縣和大理評事、監在京樓店務這樣的技術官僚,但對於蘇舜欽這樣胸有大志的人而言,他這樣的仕途似乎並不被人看好,仍是一直沒有找到盡情施展才能的機會。

蘇舜欽在政治上傾向於以范仲淹為首的改革派,當年又上奏章為范仲淹鳴過不平,他又是慶曆新政改革派中堅人物杜衍的女婿,所以新政開始後,蘇舜欽被范仲淹推薦為集賢殿校理,監進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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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奏院雖然不是什麼高位,但畢竟是館閣清要之選,在當時還是十分受到士人的重視的。集賢殿,又名集賢書院、集賢殿書院,唐代收藏典籍之所,兼有修撰、侍讀之功能。宋朝創立史館、昭文館、集賢書院,合稱“三館”,賜名崇文院。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年)建集賢殿秘閣,專收善本。集賢殿書院置學士、直學士等官,後又增修撰、校理等官。

如果不出意外,蘇舜欽在這兩個職位上完全有更多的可能施展他的抱負。

然而,緊接著發生的“奏邸之獄”讓這個可能嘎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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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進奏院說白了就是駐京辦事處,是地方官與京官交流的場所。集賢殿校理又能經常接近皇帝陛下,是皇帝的文字秘書、文學侍從之類的官員。

蘇舜欽這樣的職位安排,在改革實施過程中,極能起到“上傳下達”、不用出京就蒐集到地方各種事務信息的作用。

慶曆新政實施後,恩蔭減少、磨勘嚴密,希圖僥倖的人的既得利益受損,毀謗新政的言論逐漸增多,指責范仲淹等是“朋黨”的議論興起。

反對改革者先是選擇滕宗諒“公費錢”作為突破口,以坐實范仲淹的“朋黨”之罪名;夏竦又設下設下栽贓之計陷害石介和富弼。夏竦善書法,夏竦家裡一個丫環也有一項特殊技能,擅長模仿別人筆跡。於是夏竦就讓這個丫環模仿石介筆跡,誣衊富弼欲行伊、霍之事,私撰廢立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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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

石介的信和歐陽修反擊“朋黨”之說的《朋黨論》讓范仲淹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而仲淹、弼始恐懼,不敢自安於朝,皆請出按西北邊,未許。適有邊奏,仲淹固請行,乃使宣撫陝西、河東。”

慶曆四年(1044年)六月,范仲淹請求外出巡守,仁宗任命範為陝西、河東宣撫使,仍保有參知政事的頭銜。 八月,富弼亦以樞密副使離京,出為河北宣撫使。九月,晏殊罷相,蘇舜欽岳父杜衍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十一月,“奏邸之獄”案爆發。“奏邸之獄”是仁宗慶曆新政期間一件大案。除《宋史》《資治通鑑》等正史外,宋人包括歐陽修、曾鞏等人文集、筆記、詩話、野史多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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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過程如下:

蘇舜欽出任監進奏院,每年院內公文資料成堆,廢紙張、廢信封多得無處放。進奏院前任曾為此形成一個“慣例”:每年春秋辦賽神會時,將廢舊紙張賣掉,換點酒錢,大家開懷暢飲一番。蘇舜欽便在這年十一月辦賽神會時,派人變賣廢紙,邀請王洙、王益柔、梅堯臣等官員,來個小範圍聚餐。

聚餐時,蘇舜欽覺得賣廢紙的錢少,或者是出於避嫌,自掏銀子十兩,並要求來者也象徵性出點錢,湊份子喝酒。席間,大家無所顧忌,邊喝酒邊吟詩;酒酣耳熱之際,又喚來兩名歌妓助興,一時好不痛快。

宋代優待讀書人,文人聚會是很風雅的事。時任太子中書舍人的李定聽說蘇舜欽搞聚餐,說自己也想參加。因蘇舜欽平時鄙薄其為人,便回絕道:“樂中既無箏、琶、篳、笛,坐上安有國、舍、虞、比。”(《容齋隨筆》)國謂國子博士,舍謂中舍,虞謂虞部,比謂比部員外、郎中。意思是說我們下等官員喝酒,怎好勞您屈尊?

李定碰了釘子,惱羞成怒,便設法打聽聚餐時的詳情,再添油加醋,把酒宴情形描繪得下流不堪,把此事告訴了御史王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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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拱辰)

王拱辰(1012-1085),原名王拱壽,字君貺,開封府鹹平(今河南省通許縣)人。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年)十九歲舉進士第一,通判懷州,入集賢院,歷監鐵判官,修起居注,慶曆元年(公元1041年)為翰林學士,累拜御史中丞。

本來,王拱辰和歐陽修是連襟,都是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薛奎的女婿,但是二人行事卻不盡相同。歐陽修旗幟鮮明地站在杜衍、富弼、韓琦和范仲淹一邊,而王拱辰卻是慶曆新政的反對者。在“慶曆黨爭”愈演愈烈之時,御史中丞王拱辰論奏不已,也算是大出一陣風頭。

王拱辰有兩件事被人垢病:一件被仁宗斥為“沽名”,在對滕宗諒處理的問題上,王拱辰認為“止降一官”處理太輕,“宜施重責”。宋仁宗開初不聽,“王即家居求自貶”,使出要挾手段,以致“乃徙宗諒嶽州”。仁宗對王拱辰的態度很反感,“敕拱辰赴臺入見”,且批評他說:“言事官第自舉職,勿以朝廷不能聽為沮己,而輕去以沽名。”(《宋史·列傳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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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則“為公議所薄”,即是在“奏邸之獄“一案中,王拱辰的所作所為,也被人認為是做了不光彩的事。

王是負責糾察官員、整肅風紀。他本來和歐陽修、范仲淹等人政見不同,雖然和歐陽修是連襟,卻積怨甚深。

王拱辰與歐陽修同為國學廣文館同學,王拱辰娶了薛奎的三女兒,歐陽修娶了薛奎的四女兒。但是王拱辰的妻子也就是薛奎的三女兒早亡,後來王拱辰又續娶了薛奎的五女兒。因此歐陽修曾調侃王拱辰“舊女婿為新女婿,大姨夫作小姨夫”,一時成為街頭巷尾的話題。

既有私怨,如今拿住蘇舜欽用公款吃喝、傷風敗俗的把柄,正好利用來整治政敵、肅清異己。

蘇舜欽聚餐用了賣廢紙的錢,還召妓助興,雖然都是當時官場的“潛規則”,然而上綱上線來論,確屬自我不檢點,予人以把柄。偏偏參加聚會的集賢院校理王益柔酒後,又吟出一首《傲歌》,這一切,都讓王拱辰如獲至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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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柔(1015—1086)字勝之,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王曙之子,用蔭入官。《宋史 列傳第四十五》:

范仲淹未識面,以館閣薦之,除集賢校理。預蘇舜欽奏邸會,醉作《傲歌》。時諸人慾遂傾正黨,宰相章得象、晏殊不可否,參政賈昌朝陰主之,張方平、宋祁、王拱辰攻排不遺力,至列狀言益柔罪當誅。韓琦為帝言:“益柔狂語何足深計。方平等皆陛下近臣,今西陲用兵,大事何限,一不為陛下論列,而同狀攻一王益柔,此其意可見矣。”帝感悟,但黜監復州酒。

惹來大禍的《傲歌》是這樣寫的:

九月秋爽天氣清,祠罷群仙飲自娛。

三江斟來成小甌,四海無過一滿壺。

座中豪飲誰最多?惟有益柔好酒徒。

三江四海僅一快,且挹天河酌爾吾。

漫道醉後無歇處,玉山傾倒難相助。

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為奴。

王先生的《傲歌》確實很傲慢:“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為奴。”然而仔細讀這首詩,也不過是詩人酒後的吹牛和狂放之語,和李白的有些詩差不多。但如果雞蛋裡面挑骨頭,深文周納,喝過酒讓“帝“扶著他,周公、孔子受自己驅使。在古代等級森嚴又尊崇儒教的社會里,就有蔑視朝廷和欺師滅祖的嫌疑了。此事處理過後,宋仁宗還感嘆:

“輕薄少年,不足為臺閣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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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第四百四十二卷記載:

會進奏院祠神,舜欽與右班殿直劉巽輒用鬻故紙公錢召妓樂,間夕會賓客。拱辰廉得之,諷其屬魚周詢等劾奏,因欲搖動衍。事下開封府劾治,於是舜欽與巽俱坐自盜除名,同時會者皆知名士,因緣得罪逐出四方者十餘人。世以為過薄,而拱辰等方自喜曰:“吾一舉網盡矣。“

十幾個有名的文人因參加了這次酒會而被判有罪,其中最主要的責任人蘇舜欽,更是受到嚴厲的懲罰,他以“監主自盜”的罪名被趕出士林。

蘇舜欽自己文章中說:

臺中謂去端闈不遠,以榷貨物較之孰近?若謂費用過當,以商稅院比之孰多?舜欽或非時為會,聚集不肖,則是可責也。原書、濟叔輩,皆當世雅才,朝廷尊用之人,因事燕集,安足為過。賣故紙錢,舊已奏聞,本院自來支使,判署文記,前後甚明。況都下他局亦然,比之外郡雜收錢,豈有異也。當時本惡於胥吏輩率醵過多,遂與同官各出俸錢外,更於其錢中支與相兼,皆是祠祭燕會上下飲食共費之。今以監主自盜定罪,減死一等科斷,使除名為民,與貪吏掊官物入己者一同。

“奏邸之獄”發生時,蘇舜欽岳父杜衍任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他喜歡舉薦賢士,抑制佞幸之徒,因而多得罪於人。王益柔是被杜衍推薦給范仲淹的,杜衍因此遭到攻訐。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杜衍擔任宰相一百二十天後,最終罷相,離京出任尚書左丞、知兗州。

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二十八日,范仲淹被罷去參知政事,知邠州、兼陝西四路緣邊安撫使。同一天,,富弼亦被罷去樞密副使,,改任京東西路安撫使、知鄆州。

慶曆五年二月初四,罷磨勘新法、任子新法。三月初五,韓琦罷樞密副使, 加資政殿學士, 知揚州。至此, 主持變法改革的主要人物, 全被逐出朝廷。

慶曆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廢除科舉新法,恢復舊制。八月二十一日,歐陽修罷河北都轉運使,改知滁州。至此,慶曆新政徹底失敗。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次聚會,帶來如此嚴重的後果,難怪王拱辰幸災樂禍地說:“吾一舉網盡之矣!”意為這一下子一網打盡了。雖然這些人被貶並不全是“奏邸之獄”的原因,這次事件卻成為圧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場突如其來的“奏邸之獄”徹底粉碎了蘇舜欽的夢想,他被除名後“散發弄扁舟”,從此飄然隱退。

本來蘇舜欽是削職為民,朝廷並沒有把他趕出京城,他自己選擇離開開封,來到蘇州,看到五代時吳越國廣陵王錢元璙近戚中吳軍節度使孫承祐的池館,蘇舜欽以四萬貫的價錢買下了這個園子,因感於“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故取名為“滄浪亭”,自號滄浪翁,並作《滄浪亭記》。


蘇舜欽“奏邸之獄”:壓垮“慶曆新政”的最後一根稻草

歐陽修應邀作《滄浪亭》長詩,詩中以“清風明月本無價,可惜只賣四萬錢”題詠此事。從此,“滄浪亭”名聲大振。

慶曆八年,朝廷復起蘇舜欽為湖州長史。年底,長期抑鬱的蘇舜欽因病逝世,年僅40歲。


(本文圖片為網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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