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到養老院開庭審理一起追償權糾紛案

盤州市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到養老院開庭審理一起追償權糾紛案

近日,盤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到雲南省曲靖市某養老中心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楊某某訴被告孫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

原告楊某某訴稱,原被告曾是夫妻,雙方於2019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同時判決雙方共同償還婚姻期間向徐某某、吳某某所借債務共計8萬元(各自承擔4萬元)。雙方離婚後,案外人鄧某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原被告共同支付其婚姻期間因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修款4.6萬元,鄧某某請求獲得支持。被告孫某某未履行法院已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原告楊某某全額向徐某某、吳某某、鄧某某履行了義務。原告因此訴至法院,要求雙方各承擔一半債務,請求被告支付其代為償還的債務6.3萬元。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得知原告年近七旬,被告年過八旬,承辦法官主動徵詢雙方的調解意向,並向各方當事人釋明委託訴訟代理人的相關規定,後雙方均委託代理人參加訴訟,以期充分保障各自權益。考慮到被告因年邁行動不便,且長期居住在養老中心,承法官人決定到被告所在養老中心開庭進行審理,並於庭審當日再次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希望各方注重對家庭親情的維繫,雖調解未果,但各方當事人及養老中心工作人員對法院幹警為民提供便利服務的行為予以點贊認可。4月28日,盤州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被告孫某某支付原告楊某某代償款6.3萬元。

盤州市人民法院堅持踐行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理念,主動作為,認真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用實際行動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文葉乙申/圖 崔慶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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