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温说事”之“孝文化”一:孝的起源和流变

“老温说事”之“孝道文化”一:

孝的起源和流变


“老温说事”之“孝文化”一:孝的起源和流变


一、孝和孝道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1、何谓孝?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孝是立身之本,是家庭和睦之本,是国家安康之本,也是人类延续之本。

那么到底什么是孝呢? 孝的最初含义是指什么?

翻阅古代典籍,对孝的解释可谓见仁见智——

《尔雅·释训》和《说文八上·老部》对“孝”的解释都是“善事父母”,也就是要尽心奉养、孝顺父母。

《礼记·中庸》这样解释“孝”:“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志。”认为有孝行的人善于继承先人之志,传承先辈之业。

《论语·泰伯》载孔子语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意思是说:大禹,我无可厚非,自己节衣缩食,却以丰洁的祭祀致孝于祖先的神灵。孝,就是要虔诚地祭祀祖先。

《北史·崔逞传》称:“崔九作孝,风吹即倒。”古人在父母死后,要为父母守丧,停断正常生活,只进汤水和蔬菜。崔九即北魏崔子约,为母亲守孝而柴毁骨立。这里的孝是强调对父母的哀痛。

《礼记·祭统》也有对“孝”的解释:“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为畜。”这里对孝的理解是,孝就应该顺从父母。

孔子的弟子子游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对孔子的这段话,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现在称作的孝,是仅仅能供养父母就行了。然而犬马,也都能得到人的饲养,人如果没有敬,养父母和养犬马有什么区别呢?另一种解释为,犬马也会养父母,人如果没有敬,与禽兽有何不同?至于哪种解释正确,已没有分辨的必要了。总之孔子认为,要以敬爱的心情来孝顺父母,这才是最重要的,也是人和禽兽的区别。可见,“敬养”父母才是孝的实质。

上述种种只是强调了孝的一个方面,其实,养、敬、顺、哀以及对父母尽子女义务的种种善行,都是孝。

《孝经·圣治章》讲得比较全面:“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对父母要尊敬,吃饭穿衣方面要让父母快乐,父母生病时要担心忧虑,父母去世要哀痛,祭祀父母时要肃穆。这里的敬、乐、忧、哀、严,也都是孝。

唐朝张守节的《谥法解》对孝有四种解释,“五宗安之曰孝”、“慈惠爱亲曰孝”、“秉德不回曰孝”、“协时肇享曰孝”。也就是说,和睦宗族、亲爱父母、遵守道德、准时祭祀祖先都叫孝。可见孝有多层含义。

“老温说事”之“孝文化”一:孝的起源和流变

2、孝道是孝的某种外延

中华民族讲孝道已经几千年了,从古到今,千言万语,殊途同归,所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子女善待父母,子孙善待先人,卑幼善待尊长。

孝和孝道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孝是人类血缘间子女对父母的自然亲情。在家庭内部来说,孝就是要赡养父母,从衣、食、住、行、思想各方面尽心奉养、照顾老人,尽子女的责任,这种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无私的,是子女对父母发自自然亲情的“孝”。

孝道是被儒学家和统治者升华、外延、扭曲并推向极端的封建伦理道德。

实际上,在中国社会风俗中二者并没有截然分开,统属于孝文化意识。 从家庭伦理的孝泛化到社会伦理、政治伦理的孝,具有了亲民性、外延性,也就是说它以孝敬父母为基本,进而扩大到要对所有的亲属长辈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以及伯叔姑舅等尽孝道;同时孝还具有社会外延性,也就是说还要善待邻里及天下所有的老人;

除此之外,孝还具有政治外延性,即移孝为忠,移小孝为大忠,报效国家和民族,不仅要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孝敬老人,还要尊重长辈的意志,实现长辈的愿望,为家族、乡里、国家争得荣誉,这里讲的就是广义上的“孝”,亦即作为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孝道了。

3、孝道的起源争辩:自然天性论和后天产生论

弄清楚了孝的含义,那么孝究竟是人类一种本能的自然天性,还是后天产生的呢?

明代学者徐学谟认为孝是后天产生的。他在《归有园麈谈》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似矣,假令易乳而食,能自识其亲母乎?”这话很发人深省。意思是说,从认识论和伦理学的角度,孝是后天的,但从生理学角度讲,孝又有先天的成分。这个问题只好留待日后解决,现在我们先客观叙述古人的观点以及孝的产生。

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孝是天生的。《孟子·告子上》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不是通过外部教育得到的,是本来就有的,就好像人的四肢,是生而有之的。它“不学而能”,“不虑而知”,也叫“仁、义、礼、智根于心”。这也是人和禽兽的区别。

谈到孝,孟子认为:“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也就是说,孝是人天生的。 然而,孟子的说法很难自圆其说。他自己讲:“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ruì)姑嘬之。其颡(sǎng)有泚(cǐ),睨而不视。……盖归,反(返)虆(léi,土筐)梩(sì,锄臿一类的工具)而掩之。”从“不葬其亲”到“反虆梩而掩之”,至少说明安葬其亲的孝意识是后天产生的。

《列子·汤问》中记载,远古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是“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一时期,长幼混合居住在一起,男女之间存在着杂乱的性交关系,与动物间的自然交配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存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不可能有孝亲观念的。

《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吕氏春秋》是战国吕不韦组织众多的学者撰写的,他们认为:太古之时没有“上下长幼之道”,孝是后天产生的。 甚至在人类历史的漫长岁月中,还存在着与“孝”完全背离的“欺老”和“食人”的历史阶段。 今天人们一提到吃人现象,总会觉得这是非常残忍的、野蛮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但是历史是无法回避的,“食人之风”在人类历史上确实存在过。

“老温说事”之“孝文化”一:孝的起源和流变


由此可见,孝观念并不是自发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之后才出现的,生产力的发展及物质产品的富余是其产生的基本条件,因为物质产品有了富余,人类不用再屠杀老人、妇女和儿童便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了,在这种基本条件具备了之后,社会上反而会出现养老、敬老的风气了。而这种风气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报恩意识的产生 生命都是从母体中孕育出来的,尤其是哺乳动物的成长更是离不开父母辛勤的哺育和照料,成年后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子女也往往会有回归母体的冲动,需要从父母那里得到安慰,如此一来,子女便往往会产生一种简单的报恩意识了。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过:“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司马迁认为,父母是我们的生命之源,人在极其痛苦时,没有不呼天抢地,哭爹喊娘的,这是最原始的真情流露。现实生活中,小孩遇到疼痛,受到惊吓都会喊妈,成年人也有“娘唉”、“我的妈啊”的口头禅,这都是这一意识的自然反应。

第二,原始人的神灵崇拜 神灵崇拜最先表现为图腾崇拜,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人类生存能力和本领的逐步提高,崇拜对象由自然神而转向了人类自身;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之后,人类的崇拜对象逐渐凝聚到其氏族首领及血缘亲属的灵魂上,认为他们的命运是由祖先决定的,祖先死后,灵魂没死,而是幻化成神灵,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会与后代族人沟通,会庇佑或惩罚本族成员,会赐福儿孙后代,于是对本族祖先的神化崇拜及祭拜、祈求祖宗亡灵的宗教活动便随之而来了。

第三,敬母爱母之情的出现 自人类产生到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子女都跟随母亲生活。妇女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在族群中的崇高地位,往往使她们在氏族公社中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容易受到子女和族群成员的格外尊重。人类开始敬母爱母,这是孝产生的情感基础。在这个前提下,“孝”的意识与行为就不知不觉地产生并发展起来了。

第四,私有制和个体家庭的出现 原始婚姻到对偶婚阶段,一对男女能保持一段相对稳定的夫妻关系,子女初步能够确认自己的父亲。随着男性私有财产的出现,财产的继承权与男子出嫁到外氏族的族外婚发生了矛盾,以前的夫从妻居的对偶婚让位于妻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制。在这种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中,父子血缘关系明确了,父母和子女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子女在获得了父亲财产继承权的同时,也承担了奉养父母的义务。

所以,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以男子为中心的个体家庭的出现,孝的观念最终明确了。 《礼记·礼运篇》记载了孝意识的产生和演变:“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不独亲其亲”是说,老人由氏族公社统一抚养;“各亲其亲”是各自抚养各自的老人。因此,孝意识的产生是在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后,氏族社会的群体孝意识转变为了个体孝意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