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8人欺行霸市索要運輸費被判刑

記者 郭佳


​5月6日,記者從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人民法院獲悉,4月30日,共和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公保某等8人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宣判,這是共和法院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受理的首例涉惡案件。

海南州8人欺行霸市索要運輸費被判刑


被告人公保某、拉毛某在共和縣倒淌河某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依託建立的蒙古村車隊,糾集多人以索要運輸費為由,在倒淌河鎮轄區內多次實施欺行霸市等違法犯罪活動,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公保某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系惡勢力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8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車輛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掘進,大量涉黑涉惡案件陸續進入審判環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零星戰鬥形式轉入全面攻堅模式。共和法院深度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打”“建”並舉,以更大力度回應群眾的期待。此次庭審活動指控了8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這是一堂“生動的普法宣傳課”,為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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